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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发生校外培训机构“跑路”,怎么办?委员这样建议

多地发生校外培训机构“跑路”,怎么办?委员这样建议
2021年04月16日 19:46 新浪网 作者 人民政协报

  针对近期国内多地发生校外培训机构资金链断裂,引发机构“跑路”现象,全国政协委员、民盟中央教育委员会委员、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剑萍及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治与评估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方芳等进行了深入调研。他们认为,这不仅给广大学生和家长造成财产损失,更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

  “校外培训机构虽然是营利性公司法人,但其所从事的教育培训是具有公益性的事业,有关部门必须重视对培训机构办学风险的防控。”在李剑萍看来,必须严格市场准入,防控机构盲目扩张风险。

  近年来,校外培训机构为获融资,不断采用设立分支机构或加盟商的形式扩大规模,并利用预付费的学费收取模式提前消耗大额资金,形成重大资金隐患。为此,李剑萍等建议加强培训机构的准入标准设置,除了常规设立标准的审核,教育部门应与市场监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联合起来,加强对培训机构现有资金和扩张情况的审查,防控机构盲目扩张带来的经营风险。

△网络图

  “教育行政部门应充分运用现代化智能管理手段,搭建集机构审核、信息采集、监督检查、情况报送等基本功能于一体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 李剑萍认为,建立智能监督服务平台,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十分必要。如该平台可以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基本信息、开设课程、招生对象、师资情况、奖惩情况、学员点评、有关统计、年检和年报等数据信息实行统一归集、动态更新,便于公众查询与监督。

  “建议建立校外培训机构的信用评价指标,重点围绕培训机构的办学场地、教师资质、劳动用工、收费退费、招生宣传、信息公开、课程内容等进行评价。”在李剑萍看来,建立信用评价体系,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建立动态的“红白黑”名单很有必要。这个“红白黑”名单与年检结果纳入培训机构的管理服务平台,可供消费者查阅,引导消费者理性选择低风险培训机构。

  调研发现,规范收费制度,防止学员大额投入可有效避免风险。他们建议严格执行已有收费限制的规定,防止学员一次性支付大额学费导致损失巨大:按课时收费的,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课时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包括不得通过赠课、捆绑营销、拆分合同等方式变相收取大额学费。同时,对于培训机构引导消费者使用分期信贷方式支付大额资金学费的额度应加以限制。

  “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对涉培训机构的贷款审查外,可探索保险制度,社会分担风险。建议鼓励引导大型保险公司开发教育培训安全保障责任类保险产品,特别是合同履约责任类保险,如果培训机构因破产、被吊销证照、停止营业等情况造成学员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督促引导校外培训机构为参加培训的学生购买相应保险,鼓励学员主动购买相关保险。”李剑萍告诉记者,目前,我国四川、宁波等地已经在开展相关保险制度的探索。

  出现问题了怎么办?对此,李剑萍等还建议探索善后模式,完善纠纷解决机制。出现经营问题的培训机构除了按照破产清算的方式退出市场,可以探索更加多元的善后模式。如北京民办教育协会在探索建立培训机构市场化退出机制服务平台。

  “培育行业组织,发挥行业自治作用非常重要。”李剑萍说,未来必须重视对行业自治组织的培育,让其有能力在行业内开展自治,让行业组织成为政府和培训机构之间的桥梁和纽带。如果有培育成熟的行业组织,政府也可以通过委托管理的方式,把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管理事务委托给相关中介组织。通过培育和健全社会中介组织,使其成为承担政府管理社会服务的具体组织者和运行者,有利于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秩序,减轻政府压力,提高治理效率。

  记者:张原 李宁馨

  编辑:黄喆

  责编:周佳佳

  审核:赵彤 李木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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