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灭火
指挥部封山禁火令
第1号
针对当前森林防灭火的严峻形势,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令》,特发布邢台市信都区封山禁火第1号令:
一、禁火时间:2023年3月25日至2023年4月10日。
二、禁火期内:
1.严禁带火种进山;
2.严禁进山烧纸;
3.严禁一切野外违法用火;
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必须自觉接受检查站防火检查。凡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河北省森林防火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报告。
电话:0319-3218999。
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
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
2023年3月22日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