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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检查应“谁牵头先查谁”

农民工工资检查应“谁牵头先查谁”
2017年12月02日 20:18 泉水叮咚响的博客作者:泉水叮咚响的博客

  农民工工资检查应“谁牵头先查谁”

  又到岁末,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昨天起(1日),人社部、发改委等十二部门在全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要求地方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因拖欠工程款而导致欠薪的,要在年底前优先全部清偿。(12月2日  央视新闻——人社部等12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  )

  人社部、发改委等十二部门在全国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为种“四季歌”有再唱之必要;不过,我还认为,根本上,农民工工资检查应“谁牵头先查谁”。

  春节前后是农民工“欠薪事件”多发季节。此前,有必要对用人单位,特别是工程类项目,当然要严查拖欠工资,尤其要严惩对克扣、无故拖欠劳动者报酬,或引发群体极端事件的用人单位;但,说起“查处”,说起“严惩”,得有人去“查”,得有人去“惩”,这就要求政府监管部门守土有责。

  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既然是“人社部、发改委等十二部门”,那么,牵头的当然是人社部门,其它部门都是协助者。其实,人社部门有“劳动监察”之职能,查处“欠薪”责无旁贷。农民工工资检查“谁牵头先查谁”,说白了,人社部门牵头就应该先查人社部门。

  “养猫捉鼠”。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各级政府应先查人社部门,有关督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你们人社部门平素里作了哪些部署,做了哪些“台账”,查了哪些企业,发现哪些问题,解决了多少问题,还存在哪些问题,你那个地方能不能保证不会发生此类群体极端事件,如此等等,当然,具体到某一地方政府的人社部门,相关领导汇报起来或许有“一套一套”的内容,但“唱歌哪能只凭一张嘴”,最终要看广大农民工朋友能不能领到应发给的工资。

  “有章可循”而“小葱拌豆腐——油盐在先”,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你那个地方的人社部门具体做了哪些工作,上级政府不光听你们“唱得好听”,对不起,譬如说,一旦发现一个用人单位“欠薪10万元”,或一旦引发群体极端事件,当地的人社局局长及其劳动监察大队的大队长立即“就地免职”或“建议免职”,该立案审查的立案审查,该移送司法机关的移送司法机关。

  农民工工资检查。“谁牵头先查谁”而“打蛇打七寸”,看谁还敢走过场?!

  作者:张传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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