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无为而治: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无为而治: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2019年07月21日 06:52 萧家老大作者:萧家老大

  无为而治: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无为而治: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熙熙攘攘与清清静静是一对矛盾。同在明媚的春日,好动之人会选择踏春,登台,享受盛宴;而喜静的心灵则偏好躲入书斋,博古论今,陶冶情性,或筹划新的工作安排。其实,这不过是人的自由选择而已,就像天地,刍狗一样,本无所谓善恶,是非,甚至,也无关性格。但是,如果放到价值取向层面,不同的选择,却直接决定了不同人的道德境界。

  在老子那里,他一开始,就选择了清静与淡泊。“致虚极,守静笃”,“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台。我独泊兮……我独异于人,而贵食母”(见《道德经》第十六和二十章)。当然,这里的清静和淡泊,并不完全是一回事,但实在也相去不远,是一对好兄弟、双胞胎的那种。读遍老子的《道德经》,你会慢慢体悟到“清静无为”这四个字,因为,正是这看似轻飘飘的四字,构成了老子所苦苦追寻的“道”的本质;“无为而治”,则是老子道德修养,政治修为的最高境界和理想。

  从淡泊至无为,其实并非一步之遥。淡泊只是致无为的一块基石和起点,其中间还须经历两个阶段的修为:其一,是不争,像上善之水一样“利万物而不争”。只有先淡泊名利,才能不计得失,做到不争。《道德经》第八章专门提到:“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当然,光不争,还是不够的,上善之水还有“利万物”之属性,用今天的话说,就是利他,就是奉献,就是牺牲精神。若无这种精神,上善之水如何甘“居善地,心善渊”,处众人之所恶呢?

  其二,是绝圣弃智。老子《道德经》第十八章有“慧智出,有大伪”;第十九章有“绝圣弃智,民利百倍”之句。本来,聪明睿智和巧言善辩乃人之所求,但是,这些才智若用于损人利己岂不糟糕?此外,老子其实最担心的是,人有了聪明智巧,行事就难免会受到主观意志的干扰,“明白四达,能无知乎?”意思是说,一个人若通达四方,能不玩弄权术和心智吗?而这恰恰正是无为而治的大敌!因为无为而治的实质,就是一切遵循自然法则办事,治理者必须排除任何个人的小聪明、私心杂念和主观意志,只有这样才能合乎道的精神,达到真治。因此,老子所谓的绝圣弃智,或许就是从这种意义上提出来的。“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绝学无忧”(见《道德经》)。

  经历了淡泊,不争与绝圣弃智,这三个阶段之后,道德修养才算步入无为的境界。在老子看来,为无为之人,也是得道之人,其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不与人争,“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见《道德经》)。有诗云:“如春登台众熙熙,清静无为我泊泊。大道至简诚可鉴,如婴如圣复如初。”

  那么,如何无为而治呢?从老子的相关论述中可以归纳为:一是“道法自然”。要完完全全按自然法则行事,顺应天道人心;杜绝私心私欲,倡导天下为公;切忌主观武断,拔苗助长。人们只有遵循自然规律,行为才能与大道吻合,做事才能事半功倍。否则,必遭自然规律的惩罚;二是“希言自然”。不与民争利,顺应天时,让百姓自由休养生息。“太上,下知有之”(见《道德经》)意思是,最好的统治者,人民根本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三是“爱以身为天下,若可托天下”。老子认为,如果以自身的患得患失去治理天下,那么,你只配寄身于天下,做一个普通人;如果你像爱惜自身那样去爱惜天下,那么,就可以把天下托付给你。

  老子所谓的无为而治,就是把自身融于天地之中,没有自己的利益得失,只有天下百姓和寂兮寥兮的大道。

  (本篇完)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