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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纪委通报处理一批违规干部 多人涉及

德州纪委通报处理一批违规干部 多人涉及
2018年04月28日 11:33 德州新闻网官方微博作者:德州新闻网官方微博

  德州纪委通报处理一批违规干部 多人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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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五一将至,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强化震慑,德州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德城区民政局副主任科员李辉违规报销个人餐费问题

  2014年至2016年,李辉在任德城区婚庆服务中心负责人(德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代管德城区婚庆服务中心)期间,违规在该中心报销个人餐费3167元。另涉及其他违纪问题,李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陵城区糜镇明德小学校长王泽奎违规操办婚庆事宜问题

  2017年12月,王泽奎在为其子操办婚庆事宜期间,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4300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调查期间王泽奎将违规收受礼金全部退还。王泽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陵城区糜镇教管会主要负责人王爱民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诫勉谈话。

  乐陵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原主任王照红违规收受礼品问题

  2018年2月11日(春节前),时任乐陵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王照红,违规收受与本单位有合作项目的某保险公司礼品。王照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折价予以收缴。

  临邑县临邑镇国寨管区包管区书记刘振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问题

  2017年12月29日,刘振成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造成不良影响。刘振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德州市纪委通报提到,上述4起问题均为老问题老现象,再次表明“四风”反弹回潮的隐患不容忽视,必须常抓不懈,一刻也不能放松。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把改进作风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实际行动,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形成“头雁效应”。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察访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坚持铁面执纪,严肃问责追究,强化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一刻不停歇地将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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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去年以来,德州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德州纪委将查处的6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德城区黄河涯镇民政办公室副主任何金海、

  原民政助理王奎勇违规办理低保问题

  2007年至2014年,何金海、王奎勇分别任黄河涯镇民政干事和民政助理期间,违规为35名享受五保政策人员办理了低保待遇,造成了国家低保资金损失。德城区纪委给予何金海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王奎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陵城区义渡口镇潘家村党支部原书记高孚新

  违规识别贫困户问题

  2016年3月,高孚新在担任潘家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在该村贫困户识别工作中,违规将该村4户家庭进行拆户识别,导致贫困户识别不准,对扶贫工作开展造成不良影响。陵城区义渡口镇党委给予高孚新党内警告处分。

  宁津县保店镇赵庄村党支部原书记何存勇

  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

  2013年,何存勇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母亲办理了农村低保待遇,造成了国家低保资金损失。宁津县保店镇纪委给予何存勇党内警告处分。

  临邑县邢侗街道办事处南北庄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成训

  违规办理危房改造补助待遇、截留私分扶贫项目分红款等问题

  2012年,李成训在担任邢侗街道办事处南北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某村民办理了危房改造补助待遇,造成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损失。2016年底,李成训在发放南北庄村扶贫项目分红款时,未足额发放给贫困户并将剩余款项平均分予南北庄村其他村民。李成训还存在对贫困户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临邑县纪委给予李成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齐河县刘桥镇朱庄村党支部书记王吉海

  在扶贫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2016年2月,王吉海利用职务便利,在朱庄村贫困户识别工作中,违规将其2家亲戚上报为贫困户并领取扶贫分红。2016年11月,朱庄村某贫困户领取分红款后,王吉海向其索取700 元据为己有。王吉海还存在对贫困户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齐河县刘桥镇党委给予王吉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退还群众。

  夏津县新盛店镇魏庄村原村干部魏立生

  弄虚作假骗取低保待遇问题

  2016年,魏立生在明知自己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通过填写上报虚假信息,获得低保资格,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领取低保金1168.4元。夏津县新盛店镇党委给予魏立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在组织调查期间上交财政。

  德州市纪委通报中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把从严从实的要求和措施贯穿到脱贫攻坚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市直脱贫攻坚“1+37”政策方案涉及的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聚焦贫困人口认定退出、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项目建设运营,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履行好监管职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正在开展的重点领域整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加大督办查处力度,重点查处贯彻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要强化问责追究,对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部门监管职责不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以及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问题的,严格落实“双问责”和“一案四查”要求,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凝聚工作合力,保障全市脱贫攻坚战顺利推进。

  end

  来源 丨德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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