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联合发布红头文件《关于加强个人消费贷款管理防范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的通知》,明确要求银行原则上不能发放金额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且再次强调,严禁个人消费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投资以及支付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款借款等行为。
(戴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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