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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我用生命写的文章,后人却用它来布置作业

鲁迅:我用生命写的文章,后人却用它来布置作业
2021年04月15日 20:49 新浪网 作者 大学生励志网

  翻开中国现代文学史,沿着作家名录从A到Z细细检索一遍,如果你还能找到第二位作家能像鲁迅先生这样,在去世八十三年后,依然牢牢地占据着互联网上的话题热度,文字每时每刻都在不停地被引用,仿佛永动机一般不停歇地为中文世界生产着各式各样的素材。

  那你最好认真地检查一下他的名字,看看是不是鲁迅先生181个笔名其中之一。

  对于每一个中国读者来说,鲁迅先生的形象,想必都很复杂。他老人家起初是中学时代“背诵并默写全文”的恐惧大魔王;但等到“少年不知鲁迅意,长大已是书里人”后,却又变成了能给人无穷力量的大先生。

  他是预言家、革命者;是手握投枪的勇猛战士,也是才华横溢的设计师;他更是百年来中国第一好玩的迅哥儿,他的轶事、照片甚至已经被解构成了一种幽默的符号,戳破了无数人的笑点。

  但也许就是因为这种复杂,让鲁迅先生距离我们未免远了一点。所以,我们不妨先忽略掉这各种光环,来思考一个小问题:

  “我们该如何认识鲁迅先生?在我看来,鲁迅先生首先是一位小说家。

  你可能从来都没有真正意识到,他的小说写得到底有多好?

  有句话形容被天赋眷顾的人:“条条大路通罗马,只是有些人就生在罗马”,但到了鲁迅先生这里,这句话应该改成:“有些人生在哪里,他出生的地方就叫做罗马”。

  鲁迅先生的第一篇小说就展露出了极高的天赋,这篇小说叫做《怀旧》,是用文言写的,借一个在乡村私塾里就读的九岁男孩的视角,写了辛亥革命在乡间不同人群之间引发的反应。

  很多人都以为《狂人日记》是鲁迅先生的第一篇小说,其实不是,不过这也不奇怪,因为这篇发表于《狂人日记》七年前的小说,有段时间连鲁迅先生自己都忘记了。

  1934年5月6日,鲁迅先生致杨霁云的信中这样写道:

  “现在都说我的第一篇小说是《狂人日记》,其实我的最初排了活字的东西,是一篇文言的短篇小说,登在《小说林》(?)上。那时恐怕还是在革命之前,题目和笔名,都忘记了,内容是讲私塾里的事情的,后有恽铁樵的批语……还得了几本小说,算是奖品。”

  因为实在没有太在意这篇小说,所以鲁迅先生连名字都没有给它起,就搁置在了一边,还是弟弟周作人在两年后发现了它,为其加上了题目与署名,寄给了《小说月报》。

  《小说月报》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重要的杂志之一,当时的主编恽铁樵看到这篇署名为“周逴”的小说后,大加赞赏,不仅把这篇小说登在了卷首,还在文末圈点十余处:

  “一句一转”,“接笔不测从庄子得来”,“用笔之活可作金针度人”,“转弯处俱见笔力”,“写得活现真绘声绘影”,“不肯一笔平钝,故借雨作结,解得此法行文直游戏耳”,“状物入细”,“三字妙,若云睡去便是钝汉”,“余波照映前文,不可少”等等。

  但《怀旧》,不过只是鲁迅先生的试水之作而已。他后来写下的33篇小说,每一篇都要比《怀旧》更好。

  鲁迅先生的小说,究竟好在什么地方?

  但凡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的读者,应该都能举出不少的例子。

  比如迄今为止,再也没有任何一位作家对于中国人的洞察和概括,能比鲁迅先生还要透彻犀利:假洋鬼子、阿Q精神、冷漠的看客、虚伪的精致利己主义者、沽名钓誉的文人……

  又或者,是鲁迅先生的作品里蕴含着的厚重而广博的悲悯、“打破铁屋子”的革命精神、超越了时代的关怀,如长枪般尖锐,直插入骨的批判和嘲讽。

  但你有没有觉得,这些似乎都是在“小说之上”东西,如果把这些意义都暂时忽略掉,这写于几十年前的34篇小说,对于当下的读者来说,还是值得一读再读的吗?

  是的,即便只是回归到小说最纯粹的本身,鲁迅先生的小说写得也实在是太棒了。

  在所有中国现当代小说家里,鲁迅先生的文笔,绝对是战斗力MAX的那一档。

  只要你写过点什么,你肯定会有这样的体验——字数越少,就越是难写。很多人可以洋洋洒洒地写出几千字长文,但是写起微博和朋友圈来,却总是卡壳。

  但鲁迅先生不同,他实在是太会炼字了,极少的文字就能表现出极大的意境,往往只用简单几句清晰而敏捷的描述,就书写出了其他作家可能连篇累牍才能表现出的内容。

  作家余华说过一件事,自己上学时因为厌恶学校里对于鲁迅的刻板教学,一直不怎么读他的作品,但几十岁后,当他重新以一个作家的身份认真阅读时,他惊呆了:

  “当天晚上,我开始在灯下阅读这些我最熟悉,也最陌生的作品。读的第一篇小说就是《狂人日记》——我已经完全忘记了里面的内容。小说开篇写到那个狂人感觉整个世界失常时,用了这样一句话:‘要不,赵家的狗为何看了我一眼。’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个鲁迅有点厉害,他只用一句话就让一个人物精神失常了。另外一些没有才华的作家也想让自己笔下的人物精神失常,可是这些作家费力写下了几万字,他们笔下的人物仍然很正常”。

  再拿我们都很熟悉的《故乡》举个例子吧:

  “我这是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啊!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做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老爷!……”

  涌出、挡着、回旋、吐不出、欢喜和凄凉、动着、终于、分明。

  即便没有任何其他的铺垫,仅仅就这20个字所蕴含的情感的张力,就足震撼地让人浑身发麻。

  但鲁迅先生并不是只工于炼字的,他对于场景和气氛的描绘同样令人惊叹,比如《社戏》中:

  “我们已经点开船,在桥石上一磕,退后几尺,即又上前出了桥。于是架起两支橹,一支两人,一里一换,有说笑的,有嚷的,夹着潺潺的船头激水的声音,在左右都是碧绿的豆麦田地的河流中,飞一般径向赵庄前进了。

  两岸的豆麦和河底的水草所发散出来的清香,夹杂在水气中扑面的吹来;月色便朦胧在这水气里。淡黑的起伏的连山,仿佛是踊跃的铁的兽脊似的,都远远的向船尾跑去了,但我却还以为船慢。他们换了四回手,渐望见依稀的赵庄,而且似乎听到歌吹了,还有几点火,料想便是戏台,但或者也许是渔火。”

  鲁迅先生的小说文字是非常有电影镜头感的,比如《示众》的开篇:

  “首善之区的西城的一条马路上,这时候什么扰攘也没有。火焰焰的太阳虽然还未直照,但路上的沙土仿佛已是闪烁地生光;酷热满和在空气里面,到处发挥着盛夏的威力。许多狗都拖出舌头来,连树上的乌老鸦也张着嘴喘气,——但是,自然也有例外的。远处隐隐有两个铜盏相击的声音,使人忆起酸梅汤,依稀感到凉意,可是那懒懒的单调的金属音的间作,却使那寂静更其深远了。”

  这段文字,其实是一镜到底的“长镜头”。

  画面从北洋军阀统治下的“首善之区” 西城一条马路上以一个极低的视角开始,缓缓上摇,夏季火焰焰的太阳将地面烤得炙热,远处的场景在空气中发生折射现象,看上去弯弯曲曲的。然后,摇到地上趴着的几只狗,靠拖出长长的舌头来散热。镜头在几只狗身上短暂停留之后向上移,高温将树叶晒得萎靡,皮毛黝黑的乌鸦立在细细的枝丫上张着嘴。接着“镜头”从高处快速来开,整个“首善之区”的面貌开始展现在观众面前。远处隐隐传来两个铜盏相击的声音。

  鲁迅先生的小说里,不仅仅只有意蕴悠长的“静”,当他开始描绘动作场面时,利落干脆的镜头运用和语言,读来同样让人酣畅淋漓:

  “他一手拈弓,一手捏着三支箭,都搭了上去,拉了一个满弓,正对着月亮。身子像是岩石一般挺立着,眼光直射,闪闪如岩下电,须发开张飘动,像黑色火,这一瞬息,使人仿佛想见他当年射日的雄姿。飕的一声,——只一声,已经连发了三支箭,刚发便搭,一搭又发,眼睛不及看清那手法,耳朵也不及分别那声音,本来对面是虽然受了三支箭,应该都聚在一处的,因为箭箭相衔,不差丝发。但他为必中起见,这时却将手微微一动,使箭到时分成三点,有三个伤”

  “刚在惊疑,黑色人已经掣出了背着的青色的剑,只一挥,闪电般从后项窝直劈下去,扑通一声,王的头就落在鼎里了……黑色人也仿佛有些惊慌,但是面不改色。他从从容容地伸开那捏着看不见的青剑的臂膊,如一段枯枝;伸长颈子,如在细看鼎底。臂膊忽然一弯,青剑便蓦地从他后面劈下,剑到头落,坠入鼎中,淜的一声,雪白的水花向着空中同时四射”。

  除了文笔,鲁迅先生小说里的奇思与趣味,其实也往往遮蔽在了那些拷问人性与心灵的文字背后。

  现如今非常流行如马伯庸《长安十二时辰》这般,以真实历史为背景,考据与幻想齐飞、典故玩梗共一色的小说,但要细细说来,鲁迅先生的《故事新编》可以算得上是这一类小说开宗立派的大师。

  《补天》、《奔月》、《理水》、《铸剑》……鲁迅先生在这些故事里展现出的想象力着实让人惊叹,比如《补天》开篇,洪荒时代极具幻想气息的场景:

  “粉红的天空中,曲曲折折的漂着许多条石绿色的浮云,星便在那后面忽明忽灭的䀹眼。天边的血红的云彩里有一个光芒四射的太阳,如流动的金球包在荒古的熔岩中;那一边,却是一个生铁一般的冷而且白的月亮。然而伊并不理会谁是下去,和谁是上来。”

  当然,鲁迅先生在这些故事里“暗搓搓”地表现出的吐槽力,可能更吸引人:

  “是之谓失其性灵,”坐在后一排,八字胡子的伏羲朝小品文学家笑道。“吾尝登帕米尔之原,天风浩然,梅花开矣,白云飞矣,金价涨矣,耗子眠矣,见一少年,口衔雪茄,面有蚩尤氏之雾……哈哈哈!没有法子……”

  鲁迅先生,本来就是位极有趣的可爱之人,他爱吃甜食,哪怕被牙医千叮咛万嘱咐,还是会看完牙医之后乐呵呵地跑去稻香村买一堆甜点心回家,爱给人起外号,还是个会写着“小红,小象,小红象。小象,小红,小象红。小象,小红,小红象。小红,小象,小红红。”的打油诗逗孩子,每逢朋友来家里做客,他一定要把儿子抱出来炫耀的“宠娃狂魔”。

  所以,即便是那些内核悲悯沉痛的故事里,中间总还是会有一些有趣的妙笔。

  比如《故事新编》里奇妙的时间描写:

  “十一月下旬,叔齐照例一早起了床,要练太极拳,但他走到院子里,听了一听,却开开堂门,跑出去了。约莫有烙十张饼的时候…这才气急败坏的跑回来…这时打头的木主早已望不见了,走过去的都是一排一排的甲士,约有烙三百五十二张大饼的功夫,这才间有别的许多兵丁……”

  “眉间尺遇到了这样的敌人,真是怒不得,笑不得,只觉得无聊,却又脱身不得。这样地经过了煮熟一锅小米的时光,眉间尺早已焦躁得浑身发火……”

  或者是各种初读之下没啥问题,细细品来不禁爆笑的句子:

  “这就是‘屁塞’(就是古人大殓的时候塞在屁股眼里的)。七大人正拿着一条烂石似的东西,说着,又在自己的鼻子旁擦了两擦,接着道,可惜是‘新坑’。倒也可以买得,至迟是汉。你看,这一点是‘水银浸’……。”

  “当一个作家成为一个词汇以后,其实是对这个作家的伤害。

  我们每一个人其实都太早地接触到了鲁迅先生,但那时接触到的鲁迅先生实在太过于闪耀,我们只是远远地站在光芒的外面,并没有真正地走进光里,去看看到底是什么在闪耀着如此热烈灼目的光亮。

  无论怎么说,鲁迅先生终究首先是一位作家,回到他的文字本身,才是我们真实地理解他的唯一路径。

  如果说先生的杂文里映照出的是讽刺、战斗与力量,散文是温情、悲悯和风趣。那这34篇小说应该就是博采众长,但更多几倍阅读的趣味。

  余华在谈论自己重读鲁迅先生的小说时说过的一段话,我一直深以为然:

  “回顾小学到中学的岁月里,我被迫阅读鲁迅作品的情景时,我感慨万端,我觉得鲁迅是不属于孩子们的,他属于成熟并且敏感的读者。同时我还觉得,一个读者与一个作家的真正相遇,有时候需要时机。”

  我想,现在时机成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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