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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回应14岁儿子火海救人:“骄傲又后怕”,为何这算肺腑之言?

母亲回应14岁儿子火海救人:“骄傲又后怕”,为何这算肺腑之言?
2021年05月12日 18:48 新浪网 作者 姬鹏

  

  

14岁男孩火海中救出两儿童

  南阳(河南)一民宅失火,一名14岁男孩路过发现立马拨打火警电话。随后男孩听到屋里有孩子的哭喊声,便冲进屋内将两个四五岁的孩子救出,而消防车赶到后他便离开。事后,男孩的母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他让我骄傲又后怕”。

  坦白讲,仅凭寥寥数言的媒体简讯,是无法感知现场火情的,但是从失火民宅窗户上的烟火势头来看,总让人觉得屋内的两个孩子福大命大。虽然媒体没有特意采访到失火人家孩子的父母,但是他(她)们的两个孩子能幸免于难,想必更是充满“后怕”。

  然而媒体的报道就是充满选择性,以至于见义勇为的14岁男孩的处境更容易被看见。不过回到意外事件的评估尺度里,即便“转危为安”透着万幸的气息,但是对于男孩救孩童的逻辑来讲,还不能只以万幸作为尺度。

  毕竟稍有差池,悲剧可能走向扩大化。于此就14岁男孩母亲的回应来讲,可谓称得上肺腑之言。从某种程度上而言,作为14岁的男孩,在发现火情后能及时拨打火警电话,就已经表现出极强的社会责任心,所以在此之外多做出来的响应,自然就是好上加好。

  从这个层面上理解14岁男孩母亲所强调的,她希望儿子以后遇到类似紧急情况时,首先要保证自己身安全,似乎就更容易一些。因为当一个人在救助别人时还不能确保自己的安全时,十之八九会走向添乱的境地。

  当然不可否认的是,母亲对儿子的这番话里是抱有私心的,可这份私心的存在却值得尊重和支持,它非但不会消解男孩见义勇为的光亮,反而会让存有克制的见义勇之行走向常态,变成方法和手段,救助别人也丰腴自己。

  要知道,所有人都清楚“见义勇为”是崇高行为,但是我们却更要清楚“见义勇为”可能存在的悲剧后果。之所以把崇高和悲剧放在一起看,并不是用悲剧吓退崇高,而是希望人们能更为无差别地看待生命的存在,只有如此见义勇为才能被人们所珍视,而非是仰视。

  只是绝大多数时候,人们对于见义勇为者来讲,更多是切片式的审视,也就是一个人好像见义勇为之后就彻底被封神,而后永远被捧在高处。可在这种情况下,其实并不利于见义勇为者正确地看待自己的积极行为。

  实际上绝大多数见义勇为者都是本能性的激发,根本不会想那么多后果及荣光,因为称得上见义勇为者,就意味着事发当时身处紧急时刻,所以基本的行为趋向都是借机行事的结果,从这个层面上看待记者们采访时的套路追问,总觉得他(她)们所谓寻找弥合多半是语言游戏。

  另外在探讨“见义勇为”的选择问题上,最好要去道德化,要不然很容易异化互助的美好,让人与人的互助本能变得结构性。就比如在民宅失火这个事实前提下,最好不要直接转到“见义勇为的图景”方案上,而是首要转到“消防员救火图景”的解决方案上才好。

  从这个行事逻辑上看待“冷漠无情”,其实就应该可以释怀很多。只可惜,绝大多数时候,在紧急关头之后的舆论发酵过程中,往往总是过分期待路人的见义勇为,而弱化具体的社会功能性的救助。说实话,这并不是什么好事儿。

  因为对于救助和排险能力来讲,见义勇为的偶然性太强,并且很多时候还容易救助不成惹祸上身或者无辜殒命。所以对于未成年来讲,在鼓励他(她)们见义勇为的时候,更要让他(她)们知道珍惜生命意味着什么。

  与此同时,在谈到14岁男孩母亲的回应上,基于“后怕”的释出,有必要对“自私和自利”进行辩析一下。事实上,很多时候人们并不会严格区分自私和自利,并且往往是并行而出的。只是以鹤麟的话说“功利是实现理想、道德所必不可少的条件”去看,这种“自利”不仅谈不上自私,而且是我们理解其它一切行为,无论是自私行为,还是自利行为的必要基础。

  因为“自利”本身并不是否决利他(她、它)的前提,反而是保障利他(她、它)的基础。就比如诚实守信的人来讲,他(她)通过这样的行为让自己积累到美好声誉的同时,也让相关的人感到交往舒适,真可谓两全其美。

  所以就14岁男孩母亲的“后怕”来讲,撇开亲缘间那种朴素的私心不谈,更多的意义可归为合情合理的自利诉求。从这个层面出发,作为被救儿童的父母,即便14岁孩子没有出手相救导致无可挽回的结局,也只能怪自己太大意,而除却对14岁男孩报火警可以期待,不再能苛求他太多,要不然就是另一种残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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