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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起,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可跨省通办

4月22日起,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可跨省通办
2021年04月13日 16:56 新浪网 作者 新京报

  新京报快讯(记者 马瑾倩)近日,民政部、中国残联发布通知,要求打破户籍限制,全面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该项新举措将于4月22日起正式全国落实。

  具体来看,残疾人两项补贴实行以任意地申请、户籍地审核审定及发放的形式办理。自4月22日起,申请人申请残疾人两项补贴,可以向全国范围内任何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受理窗口提出,不受户籍地限制。但需要注意的是,“跨省通办”主要集中在补贴申请环节,窗口人员要进行初步审核和材料接收,审核认定及发放仍然由户籍地办理。

  通知明确,各地民政部门和残联要建立数据比对和共享机制,能够通过数据比对和共享获得残疾人证办理情况等权威数据的,可不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残疾人两项补贴“跨省通办”事项受理材料以电子文档形式在全国系统中留存,受理地不需接收、转寄纸质材料。

  各地要按照异地代收代办方式,统一使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受理申请。受理地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及时将残疾人证和相关证明材料等申请信息录入全国系统。享受补贴政策的类型及标准由业务属地负责解释。补贴资格审定合格的,自递交申请当月由业务属地计发补贴。

  具体到各方办理时间,受理地在申请材料收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推送至业务属地(即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补贴受理窗口;业务属地为申请人远程办理,自收到推送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贴资格认定,办理结果将由全国系统实时反馈受理地;受理地应在收到办理结果3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以适当方式通知申请人。

  自4月15日起,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在全国范围内试运行,4月22日起正式实施“跨省通办”。

  今天(4月13日),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召开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跨省通办”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纠错容错机制。

  要求各地不断规范残疾人证办理的操作流程,采取数据比对、入户走访、个人主动申报等方式加强“跨省通办”对象的定期复核。探索建立两项补贴智慧监管服务体系,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脸识别等信息技术,对残疾人的残疾状态,特别是易返贫残疾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情况纳入低保情况、生存状态等开展定期动态核查。

  新京报记者 马瑾倩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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