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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业绩欠佳 *ST弘高“摘帽”存疑

2017年度业绩欠佳 *ST弘高“摘帽”存疑
2018年04月21日 10:51 中国经营报作者: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夏晨翔 童海华 北京报道

  曾因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在2016年度财务报告中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被深交所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的北京弘高创意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002504.SZ,以下简称“*ST弘高”),如今似乎离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以下简称“摘帽”)更近了一步。

  4月15日晚间,*ST弘高发布公告称,审计机构对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2016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

  而按照该公司此前说法,这一情况出现后,即可申请“摘帽”。但是,《中国经营报》记者发现,其同日发布的2017年年度报告却并非利好,营收与净利润出现双双下滑。在此情况下,何时能够“摘帽”、能否兑现注销股份承诺等问题也再次引起了投资者的质疑。

  对此,记者致电该公司董秘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仅表示,此前公司为了保守和安全考虑,将所有精力都放在了年报披露等信息上。对于“摘帽”事宜,将先行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若条件允许再提交申请,具体进展情况以公告为准。

  “摘帽”存疑

  4月15日晚间,*ST弘高发布2017年年度报告,宣布其2017年度营业收入约为17.71亿元,同比减少51.31%,净利润亏损约1.48亿元,同比下滑163.33%。

  对此,该公司方面解释称,业绩下滑的主要原因是宏观经济不景气,行业竞争激烈,公司调整业务结构,导致收入下滑,且项目回款不达预期,导致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增大。据报告显示,其应收账款账面余额约47.88亿元,计提坏账准备8.03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比例达到81%。

  据了解,2017年5月2日,*ST弘高发布公告称,因上会所对公司2016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自次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特别处理,股票简称由“弘高创意”变更为“*ST弘高”。

  相关审计报告显示,上会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主要原因涉及公司内部控制出现重大缺陷、收入与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等多个事项。

  记者梳理该公司公告发现,事实上,其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等方面一直饱受争议。

  2016年10月31日,*ST弘高在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预计该年度净利润为3.4亿元至4.2亿元。随后,其又在业绩快报和年度报告中,披露经审计的净利润则分别为4.152亿元、2.3976亿元。至2017年9月30日,*ST弘高再发《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宣布调减后的2016年度净利润为2.3439亿元。

  而对于2017年度业绩预期,*ST弘高也曾做出过调整。2018年1月31日,其宣布将此前预计2017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亿元至1.8亿元调整为预计净利润亏损1.3亿元至1.7亿元。

  频繁变更之下,该公司亦曾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2018年1月17日,*ST弘高发布公告,公司被北京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表示将严格按照要求,强化财务核算,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信息披露。

  但讽刺的是,仅时隔一周,*ST弘高就在《关于子公司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中,将其中一个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误写为611亿元,而实际则为611万元。

  2018年1月30日,该公司再发公告,表示因2016年度财务报告被上会所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情节严重,2016年度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准确,与实际数据差异较大等原因,公司及相关当事人遭深交所公开谴责。

  两日之后,*ST弘高就受到深交所公开谴责一事,在网络上召开公开致歉会。

  彼时,公司董事长何宁曾表示,公司亏损一年未触及规定的退市情形,公司股票不会因此退市。此外,如果公司2017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形已消除,公司将提交完备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材料,深交所将在10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同意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决定,具体处理结果以深交所核准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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