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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楼市调控再升级:个人限购变家庭限购 新落户者购房须缴纳社保满一年

成都楼市调控再升级:个人限购变家庭限购 新落户者购房须缴纳社保满一年
2018年05月16日 11:55 中国经营报作者: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李瑞娜 成都报道

  5月15日晚,成都盛传已久的楼市限购升级正式落地。《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成都市政府办公厅获悉,为认真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成都市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而这,已经是成都楼市调控一年半以来第6次升级加码。

  值得注意的,据《通知》内容和成都市城乡管理局介绍,此次调控将住房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并考虑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户籍迁入成都市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成都市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能新购住房;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等。

  限购对象变为家庭

  近日,西安、海口、三亚、长春、哈尔滨、昆明、大连、贵阳、徐州、佛山、成都、太原12个此前被住建部就楼市调控问题约谈的城市陆续升级楼市调控措施。成都也以最快的速度做出了回应。

  5月15日晚,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指出,将借鉴其他城市成熟经验,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与此同时,成都市城乡管理局也发布2018年成都市住房调控政策知识问答解读新政。

  据成都市政府办公厅和成都市城乡管理局介绍,本次住房限购对象由自然人调整为家庭,并考虑家庭自有产权住房套数。购买成都13区内住房者,需满足本市户籍居民两人及以上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拥有1套以下(含1套)自有产权住房,本市户籍成年单身居民家庭、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全市范围内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条件。

  家庭成员共同购房的,其中至少1人具有成都市户籍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比如张三不具有本市户籍,但已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若仅以张三本人名义购房,无论其家庭成员中是否有成都市户籍人员,均按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标准执行限购政策;若张三与具有成都市户籍的家庭成员共同购房,可按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标准执行限购政策。

  另外,《通知》要求,夫妻双方离异后,任一家庭成员两年内购买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的,其拥有住房套数按离异前家庭总套数计算;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的,不得作为单独家庭购房。

  与限购对象调整为家庭呼应,公正摇号政策也变更为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刚需家庭、普通家庭一次只能参与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公证摇号、排序选房,在该项目公证摇号选房结束后未能购房的,方可参与下一个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在此期间不能通过变换登记购房人的方式参与其他商品住房项目购房登记。

  据了解,此前由于受新房、二手房价格倒挂以及资金保值增值需要的影响,导致不少居民为了买到房子同时在多个楼盘参与摇号,而这容易产生诱发恐慌性购房情绪、增加家庭债务负担、预埋违约风险等一系列问题。

  新迁入者购房需连续缴纳12个月社保

  新政升级的另一看点是对成都市新入户者进行购房管控,市场分析人士指出,这或是调控新政对此前人才政策的纠偏。

  此次新政调控明确指出,拟在成都13区购房的购房人需具有上述区域户籍,其中户籍迁入上述区域未满24个月的,应在上述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12个月以上,或户籍不在上述区域但在当地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24个月以上。

  而在此前的成都人才引进政策中,通过本科以上学历落户成都13个限购区域者,无需社保便可直接购买该区域住房。

  2017年7月,成都打响“抢人大战”,正式公布人才落户政策。据成都市公安局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4月26日,人才新政实施9个月来,成都市累计人才落户17.62万人,30岁及以下青年人才达到14.14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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