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锐科激光冲刺IPO:关联交易蹊跷剧增

锐科激光冲刺IPO:关联交易蹊跷剧增
2018年05月20日 16:58 中国经营报作者: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董曙光 北京报道

  近日,武汉锐科光纤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科激光”)IPO成功过会,不过,证监会发审委就其股权转让合规性、主营产品毛利率波动大、同业竞争等问题提出问询。

  据锐科激光招股书披露,该公司拟公开发行不超过3200万股普通A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28亿股,募集资金约11.19亿元,投资于大功率光纤激光器开发及产业化项目和中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产业化及研发与应用工程中心项目。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在报告期(2015年~2017年)内,锐科激光相关财务勾稽关系存在异常,其关联交易大幅度增加。对此,锐科激光证券部人士向本报记者回函表示,因公司正处于“静默期”,暂不便接受采访。

  营收与现金流不匹配?

  公开资料显示,锐科激光是一家专业从事光纤激光器及其关键器件与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2015年~2017年报告期内,锐科激光脉冲及连续光纤激光器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87.75%、95.03%和94.00%,各年占比均在87%以上,是其最为重要的收入来源。同时,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国内市场,各年占比均在91%以上。

  2015年~2017年,锐科激光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3.13亿元、5.23亿元和9.52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24亿元、0.88亿元和2.8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25亿元、0.89亿元和2.77亿元。

  虽然锐科激光业绩增长迅猛,但是记者发现,报告期内其相关财务勾稽关系存在异常。

  正常情况下,企业的营业收入应该包括两部分,即现金收入和应收款项部分。企业的产品售出后,一部分货款将会以现金的形式收回,反映在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中,另一部分则会形成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等商业债权,并按一定的信用政策陆续收回。因此,企业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入金额以及应收款项部分存在一定的勾稽关系。

  2017年,锐科激光实现营业收入为9.52亿元,考虑到其产品在国内销售应税收入按17%的税率计算销项税,由此测算出,2017年锐科激光含税营业收入额约为11.14亿元。而反映其现金流入情况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规模仅为7.30亿元,其中预收款项新增4200万元。

  由此可以看出,2017年锐科激光应该新增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金额为4.26亿元。不过记者发现,当年该公司应收账款期末较期初新增金额规模约为800万元,新增应收票据为1.12亿元,两项合计新增金额约1.20亿元,相较上述4.26亿元的理论值,该公司当期仍有3.06亿元的营业收入既没有以现金的方式流回企业,也未形成相应的商业债权。

  记者测算获知,同样的问题也在2016年出现,当年该公司约有1.66亿元的营业收入既没有现金体现,也无相应的债权,并且和现金流量无法匹配。

  招股书未对上述问题作详细披露。记者就上述问题联系锐科激光方面问询,但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现金流出合理性存疑

  除上述营收与现金流不匹配的问题外,表现其采购业务的现金流出方面的财务勾稽关系也存在异常。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的主要项目一般表现为“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其项目规模主要取决于企业营业成本的规模、采购规模、相应的采购政策和企业的实际付款状况等。

  据招股书披露,锐科激光光纤激光器主要由光学材料、电学材料、机械件等部分构成。报告期内,该公司采购的原材料主要为有源光纤、无源光纤器件、泵浦源、声光晶体、光隔离器、电源、电子元器件、壳体等。

  锐科激光在招股书中陈述,报告期内,由于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提升,公司原材料采购金额呈逐年上升趋势。由于公司中高功率连续系列产品占比不断上升,公司对于电源等电学材料以及壳体等机械件材料的需求提升较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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