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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初商界齐“护法”

民初商界齐“护法”
2018年07月17日 11:11 中国经营报作者:中国经营报

  民国二年(1913年)1月18日,苏州河畔铁马路天后宫(今河南北路与北苏州路交界处)的上海总商会,挂上了一块新牌子: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总事务所。5天之后,上海总商会的“铁三角”——总理周晋镳及协理贝润生、王一亭,以中华全国商会联合会(下称全国商联会)总干事的名义,致电北京袁世凯政府,要求准许更多商界议员列席国会,理由是政体既已共和,独商界无缘参与,未免为大缺憾。身为“第一商会”,上海总商会领袖群伦的地位毋容置疑,那全国商联会这面大旗,又是如何打起来的呢?

  龙虎会京华

  不到100天前,刚刚迎来一个新中国的海内外华商齐聚京城,出席了一次“团结的大会、胜利的大会”,这就是北京政府工商部召集举行,前后历时一个月(1912年10月15日~11月15日)的全国临时工商会议。此次会议由各省实业司或劝业道、各地工商团体、海外华侨商会分别推举代表参加,正式代表152人,其中商会人士占半数。另有特邀代表24人,包括新任实业总长南通张謇、上海总商会总理周晋镳、曾任沪军都督府财政总长的宁波帮大佬朱葆三、民初最大私营棉纺厂恒丰纺织新局总理聂云台(曾国藩外孙)、轮船机器业巨头朱志尧等等,可谓阵容鼎盛,精英荟萃。官方为大会定下的主题,是共同探讨工商界如何“兴利除弊、改良制造、推广贸易、联络商情”的大计,但会上最出彩的,却是由上海总商会首席代表王一亭与汉口总商会代表宋炜臣、盛竹书三人联名提出的“商会大联合”动议。在大会闭幕前两天,各地商会及其他工商团体代表专门开了个“会中会”,40多家发起商会推举王一亭,作了一次长篇演说,宣布成立全国商联会的缘由。其要义是,欲振兴草创之国内商业、应对激烈之国际商战,只有集结海内外商会力量组成的联合机关,才能收“视线远大、规画周宏、一致进行、众擎易举”的成效。代表们当场决议,商联会本部设于北京,以上海总商会为总事务所,各省各侨埠设分事务所。大约一个月后,即12月20日,工商部下达红头文件批复同意此案,上海方面顺势提名周、贝、王三巨头出任总干事,这才有了本文开头总事务所在沪正式挂牌那一幕。截至1913年8月止,全国共有14个省设立商联会分事务所,到了1914年3月15日,在上海举行的第一次全国商会代表大会上,全国商联会正式面世,其宗旨定为“协谋全国商务进步发达,辅助中央商政之进行”。商联会机构健全,又采用入会自愿、民主治理等制度,旗下会员很快达到20余万,是民国早年全国最大的工商业团体,在同类团体中,不仅规模空前绝后,现代化特征也更加显著。

  五年磨一剑

  王一亭等沪汉商界领袖在工商大会上的“发难”,并非一时兴起。其实,全国商会大联合的构想,此前足足酝酿了5年。早在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时任上海商务总会(总商会前身)总理的周晋镳即公开呼吁:“商与商集合而组成商会,这在今日已收明显效果,亦为众所周知,如果会与会相联而成大会,效力之大必有十百倍于今日之商会。以积极言,则权利之请愿,实业之发达,力厚而事易举;以消极言,则外力之侵略,官吏之压制,联合对付而势不孤。”同年11月,上海商务总会发起第一次全国商法讨论大会(时清政府正在委托日本法学家起草《大清商律草案》),有国内及海外85个商会的143名代表参加。本来,在上海赫赫有名的愚园举行的这次会议,只是全国商会的联席会议,结果成了全国商会联合会成立的契机。除研究商法草案外,与会代表还通过了海内外集资创办中国华商银行的决议。考虑到上述两事要持续推行,必须有一个全国性商会机构具体负责,代表们同意仿照西方国家惯例,成立全国商会联合会,委托上海商务总会和新加坡中华商务总会筹办具体事宜。1909年12月,第二次全国商法讨论大会又在沪举行,表决通过《华商联合会章程》,办事处设于创办不久的《华商联合报》报馆内。到1911年7月,赞同联合的各地商会,已由最初动议时的十几个,增加到270多个,万事俱备,只欠东风。联合会办事处甚至拟定了日程,当年下半年召开全国商会代表大会,宣告组织正式成立。岂料武昌城下一声枪响,神州大地风云变色,商会大联合之议,只得暂时搁置。民国成立半年,国内局面初定。1912年6月,“首义”之地的汉口商务总会向上海同行旧事重提,得到后者赞成,双方一面合作制定组织大纲,一面致电天津、奉天(今辽宁)、重庆、广州等主流商会寻求支持,一时应者云集。因此,四个月后各地商会头面人物应新政府之邀纷纷启程赴京之际,早已预料到会上将有大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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