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 潮州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翁元被提起公诉

涉嫌受贿、私分国有资产 潮州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翁元被提起公诉
2021年01月16日 00:00 新浪网 作者 新快报

   新快报讯 见习记者黄嘉丰 通讯员粤检宣报道 1月15日,新快报记者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潮州市水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翁元涉嫌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翁元在担任潮州市潮安县(区)彩塘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党委书记,潮安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的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