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罚款万元!镇江首次查处户外俱乐部违规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案件

罚款万元!镇江首次查处户外俱乐部违规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案件
2020年10月02日 16:01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10月1日讯(通讯员 熊敏 记者 万凌云)记者从镇江市文广旅局获悉,国庆节前,根据群众举报线索,该局执法支队对镇江市某户外俱乐部经营场所进行突击检查。

  在检查现场,执法人员发现该俱乐部通过微信、网络等平台宣传并组织经营旅行社业务。俱乐部有营业执照,但没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已涉嫌从事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一切宣传、组织经营旅行社业务活动,并对该俱乐部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据介绍,这是镇江市首次查处户外俱乐部违规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案件。目前该案件已经结案,涉事俱乐部被处以罚款一万元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查处

  执法人员表示,目前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活动大致有两种情况:

  一是部分车友会、驴友会、户外运动等各类社会团体,通过网络社区、QQ群、微信群、公众号等社交平台发布旅游产品,策划安排旅游行程,包含交通、住宿、餐饮、游览活动等内容,并收取费用。或者通过所谓的AA制活动,从车费、餐费、住宿费、门票、安排另行付费项目或购物活动中赚取利润。

  总之,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经营包价旅游业务的行为均属违法经营。

  二是合法企业或社团超范围经营,如行业协会、俱乐部,学校等,以组织会员或本行业单位、交流培训、研学旅行等为名,打包提供包含交通、住宿、餐饮、会议、旅游观光活动的线路或产品;并以会务费、培训费等名义收取费用,或者在开展业务过程中,为客户提供代订机车票、代定酒店、代办签证、代售旅游保险、预定目的地交通、策划安排旅游行程等代办服务,也已涉嫌经营旅行社业务。

  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值国庆中秋出游旺季,执法人员提醒广大游客,旅游出行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旅行社,并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同时,注意查看旅游经营者是否具有资质,不要被一些“黑社”“黑导”打出的低价游线路所忽悠。

  再者,遇到纠纷不能达成和解时要及时投诉维权,保护合法权益。

  校对 盛媛媛

  来源:扬子扬眼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