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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时评》发文批郑爽,称不会为劣迹艺人提供露脸机会

《广电时评》发文批郑爽,称不会为劣迹艺人提供露脸机会
2021年01月21日 10:32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郑爽代孕弃养、与张恒经济纠纷一事持续霸占热搜,郑爽及其父亲的回应一直避重就轻,将事情向经济纠纷和婚内出轨上引,决口不提代孕一事。随着事件发酵,众官媒纷纷下场,批驳郑爽无视道德和法律底线,恣意妄为的恶劣行为。

  1月20日深夜,《广电时评》发表文章,算是盖棺定论,文章标题为《代孕弃养者,德不优法不容》。这篇文章发布在“广电时评”公众号上。文章称“代孕不是私事,与法不合”,郑爽作为演员规避法律、在境外代孕,而且事后准备弃养,这样的行为于私德有亏,无论作品如何,其本人的示范效应都是负面的。文章最后称“我们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在看过此文章的网友纷纷认为,虽然这不是以“广电总局”的名义发文,但通过旗下主管重点刊物来发声,也代表了广电总局对郑爽的态度,《广电时评》在当前形势下刊载出这样一篇文章,意味着郑爽被正式封杀!

  原文如下:

  我们注意到,近日有关演员郑爽境外代孕、曾欲弃养的消息引发舆论强烈反响。在很短的时间内,微博话题#中央政法委评郑爽代孕弃养# #我国禁止以任何形式实施代孕#等登上热搜榜。

  代孕不是私事,与法不合,有违社会主义公德。我国禁止任何形式的代孕行为,代孕、弃养更是违背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规避法律,境外代孕,又意欲弃养,这样的演员,私德有亏。演艺人员私德有亏,无论作品如何,其本人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上的社会公德示范作用不会积极正面。

  从事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的演艺人员尤其是知名艺人,作为公众人物,有很大的社会影响力和示范作用,应当自觉践行行业自律准则,严格律己修身,严私德,讲大德,守公德。

  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政策要求是明确的,严格的。广大人民群众不愿意、不接受、也不允许丑闻劣迹者污染我们的社会公德和公序良俗。

  我们不会为丑闻劣迹者提供发声露脸的机会和平台,一如既往,坚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健康向上荧屏声频。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黄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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