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网购洗衣机已调试就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网购洗衣机已调试就不能“七天无理由退货”?
2021年05月11日 11:08 新浪网 作者 扬子晚报

  扬子晚报网5月11日讯 (通讯员 冯晓波 记者 薛玲) 消费者网购的洗衣机在调试时发现噪音较大,而商家售后人员表示调试后的洗衣机影响二次销售不能退货,怎么办?

  南京市栖霞区的一位消费者通过某直播间购买了一台洗衣机,在调试中发现洗衣机噪音比较大,要求商家退货。商家售后人员上门鉴定后表示洗衣机无质量问题,同时告知消费者洗衣机声音就是这么大,并以洗衣机已经过调试,影响二次销售为由不同意退货。

  消费者在与商家协商未果后,投诉至南京市栖霞区市场监管局马群分局,经市场监管人员介入调解,商家最终同意退货,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市场监管人员表示,这起投诉中商家认为调试行为影响了二次销售,故对于退货请求不予同意。但《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第八条,对退回商品的完好标准有着明确界定: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的退货权利予以了细致规定和全面保障,但部分商家出于对法律理解的偏差,不同意消费者正当的退货要求。

  在本次投诉处理中,栖霞区市场监管局马群分局工作人员认为,经商家售后工作人员现场确认,该洗衣机仅进行了试用,商家不可因此拒绝消费者的退货要求。

  但需注意的是,七天无理由退货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商品。对于消费者定制、鲜活易腐、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等并不适用该规定。因此,消费者在网购时仍需保持谨慎,避免冲动消费导致不必要的损失。

  校对 李海慧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南京市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