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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校外培训 渝北区教委给家长们写了一封信

如何看待校外培训 渝北区教委给家长们写了一封信
2021年05月10日 18:35 新浪网 作者 上游新闻看点

  今(10)日,渝北区教委发布了《告家长的一份信》,信中提到,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开展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培训的非学历校外文化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导致家长焦虑,加重了孩子过重课外负担,特别是一些校外培训机构因经营不善而出现关门、卷款跑路的问题,更是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影响家庭和谐。为帮助孩子健康成长,渝北区教委提示广大家长朋友: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校外培训是满足孩子个性化成长和多元化教育的选择,渝北区教委对此不提倡、不反对。如您的孩子学有余力、确有培训需求,建议您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注意查看该机构是否“证照齐全”,“证照齐全”是指具备经渝北区教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渝北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或渝北区民政局颁发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办学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且登记的办学地址、办学范围等是否与实际一致;从事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培训教师是否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教师信息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培训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渝北区已经取得办学许可的文化课程培训机构名单已公示,为保障您及孩子的合法权益,不要选择未取得合法办学许可的无证校外培训机构。

  二、关注机构黑白名单

  渝北区文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在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对外公布,其网址为http://xwpx.moe.edu.cn/oms,家长可在该网站查询。

  三、警惕缴费优惠陷阱

  根据规定,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应当实行明码标价(有收费公示牌,标明收退费办法)、按期收费,最长交费期限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包含赠送课时),每科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60学时的费用。对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超过三个月以上培训费的,家长应心生警惕,要主动拒绝缴纳并向渝北区市场监管局、区教委举报,以防止经营者卷款跑路等潜在风险。

  四、依法签订培训合同

  家长应当主动要求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对合同中约定的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金额,退费标准与办法,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和方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尤其要细看校外培训机构提供的格式合同是否具有“霸王”条款。培训内容不超标、超前,不和应试、招生入学挂钩,培训时间不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不留作业。

  五、依法依规进行维权

  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在家长与从事教育培训的市场主体发生纠纷时,建议您第一时间与该市场主体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请与相关主管部门取得联系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功,建议家长采取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相关规定,若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擅自开展文化教育培训、参与或组织中小学招生、聘请中小学在职教师等,请向渝北区教委举报;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教育培训活动,请向渝北区民政局举报;对校外培训机构在违规收费、虚假宣传、合同不规范等方面存在的违规行为,请向渝北区市场监管局举报。

  假期是广大学生调整身心、开拓视野、提升素养的佳期,为孩子减负是学校、家庭共同的责任,在此,渝北区教委呼吁各位家长,树立正确教育观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应尽可能给孩子们多一点休息时间,尽量不要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让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举报电话:渝北区教委:67821832

  渝北区市场监管局:12315

  渝北区民政局:86015069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王乙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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