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信息港讯 日前,迪庆州维西县公安局永春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案件。以下为通告内容:
警方通告
2021年1月14日,迪庆州维西县公安局永春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散布谣言、谎报疫情,故意扰乱公共秩序案件。
经查,2021年1月13日下午,维西县居民李某某(2021年1月10日从杭州乘飞机到丽江,随后乘车到达维西)在与和某某(与李某某有共同乘车经历)通过微信视频聊天时,谎称自己从外地回来后,有发烧症状、核酸检测呈阳性。导致和某某等多人到迪庆州人民医院申请核酸检测、医学留置观察。
经警方调查、询问,李某某对其散布谣言、谎报疫情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经核酸检测,李某某、和某某等人均为阴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维西县公安局依法对李某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维西县公安局
2021年1月15日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以官方发布的信息为准,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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