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讯 记者获悉,5月11日上午,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15岁少年制止校园霸凌被打死案进行了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范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蔡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
此案引起极大关注,是因为该案的被害人小盛系一名15岁少年,施暴者中也有一名未成年人,系被害人小盛的同学范某。或因小盛制止校园霸凌,遭到报复,被同学范某及一名社会人员蔡某殴打致死。
该案距离事发已经整整一年。
据了解,2020年5月6日晚,被告人范某与小盛等人在微信群表示欲教训该校初一年级某男生,后小盛将此信息告知了两人的朋友胡某,引起胡某对范某的不满,被告人范某遂对小盛怀恨在心欲予报复。
5月7日下午,被告人范某放学后至理发店找小盛,后在店门外遇被告人蔡某。蔡某表示愿意帮助范某教训小盛,被告人范某表示同意。后被告人蔡某、范某先后用脚踢小盛,范某用手搂住小盛脖子往下摁欲将其摔倒,蔡某从后面用拳头连续猛击小盛头部致小盛受伤倒地。范某用脚踢小盛身体,见他失去知觉。范某、蔡某和宋某、田某等人一起将小盛送往卫生院抢救。
案发后,范某、蔡某在卫生院医生报警后在现场等候,到案后两被告人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6月10日,经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范某和蔡某被逮捕。
2021年1月18日,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支云科技法庭,在如皋看守所远程审理了该案,因涉及未成年人保护,该案以不公开方式庭审。
5月11日,在同一地点,该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新闻记者 朱庆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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