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源自:格隆汇
格隆汇4月2日丨蓝思科技(300433.SZ)公布,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收到控股股东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香港蓝思”或“发行人”)提交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因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需要,香港蓝思将其持有的公司2.383亿股股票(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6.07%)自其证券账户划入“香港蓝思-中信证券-19蓝思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
此次办理担保及信托登记后,香港蓝思持有公司股票约27.1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9.10%,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2018年9月,香港蓝思获得深交所《关于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18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转让条件的无异议函》,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募集资金将用于支持公司经营发展。
为完成本期债券发行工作,2019年3月29日,香港蓝思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蓝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2019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19蓝思EB”)的担保及信托登记手续,香港蓝思将其持有的公司2.383亿股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香港蓝思-中信证券-19蓝思EB担保及信托财产专户”,以信托财产担保此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完成换股或获得本息偿付。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