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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全面实施“楼长制”

常山县全面实施“楼长制”
2018年07月13日 15:13 浙江日报作者:浙江日报

  为构筑大党建统领、大联动治理的共建共享有礼小区,致力打造中国基层治理最优城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7月6日,我县正式出台《“楼长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在城区各社区全面实施“楼长制”。这一举措目的在于着力破解小区治理难题,深入推进社区综合治理,提升社区管理水平,营造整洁、美观、文明、平安、有序的宜居环境,为“特富美安”慢城大花园增色助力。“楼长制”实施范围覆盖城区内具有相对独立居住环境的居民住宅楼、物业小区、农民建设新区及里弄小巷。“楼长”如何产生以小区楼栋、区块为单位,按照“服务群众、勇于担当、服从领导”的楼长工作原则,每栋楼和每区块选一至两名楼长,由党员认领、群众推荐、居民自荐、组织推荐产生。“楼长”要干些什么事楼长既是楼栋的宣传员、信息员,也是治安员、卫生员、服务员,实施“巡查(走访)—反馈—协调—整改—督查”五步工作流程,主要岗位职责有政策宣传、信息收集、治安查巡、督促检查楼道环境卫生、协助社区做好相关帮扶工作等。如何检验“楼长制”成效“楼长”承担的是责任,考验的是智慧,当好“楼长”关键在于服务。为确保“楼长制”服务工作落到实处,我县建立了楼栋长考核激励机制,对楼长作了具体考核细则。楼长每次考核总分为100分,另外有突出表现纳入加分项目,累计加分最高为20分,工作失误纳入减分项目,本项累计减分最高为20分,考核得分纳入楼长绩效。社区楼长激励制度楼长采用“一季一考核、一年一评优”的方式进行激励。每季考核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楼长评为“优秀”楼长;每季考核得分在70分以上的楼长评为“合格”楼长;每季考核得分70分以下的楼长评为“不合格”楼长,由社区书记或主任对其进行提醒。一年中二次季考核评为“不合格”楼长的视为不能胜任,由社区将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和楼长所在单位,作为干部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每年年底,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文明办)、县直机关工委评选不超过总楼长数10%的“优秀”楼长,给予嘉奖。楼长“操心”,居民上心。接下去,我将在“楼长制”的推动下,力争实现每栋楼“五有五无”,即有楼栋长信息公开栏、有楼栋志愿者、有居民公约、有和谐邻里氛围、有文化活动“五有”;无私搭乱建乱接、无堆放杂物、无乱贴乱画乱挂、无非法小广告、无卫生死角“五无”。通过“五有”的创建和“五无”的整治,最终实现楼栋区域干净、整洁、文明、有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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