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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药品目录将调整,癌症、罕见病、儿童用药优先

医保药品目录将调整,癌症、罕见病、儿童用药优先
2019年04月18日 14:55 新浪网 作者 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刘昶荣)今天,国家医保局公布《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告。《方案》指出,调入的药品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急救抢救用药等。

  药品目录调整涉及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三个方面,具体包括药品调入和药品调出两项内容。以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的药品信息为基础,不接受企业申报或推荐,不收取评审费和其他各种费用。药品目录内原有的药品,如已被国家药品监管部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应予调出;经专家评审认为存在其他不符合医保用药要求和条件的,按程序调出。

  据了解,现行的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是2017年版,包括2017年、2018年两次医保准入谈判的药品在内,西药和中成药共计2588种,此次调整后的药品目录将于今年9~10月发布。

  西药部分和中成药部分分为甲乙两类,甲类一般是同类药品中可供临床首选、价格较低的药品,乙类一般是同类药品中可供临床选择、价格相对较高的药品。参保人发生符合规定的甲类药品费用,全额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费用先扣除一定的个人自付部分后,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医疗保障制度保障功能定位及医保用药的基本原则,一些药品是不能纳入目录范围的:比如主要起滋补作用的药品,含国家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的药品,预防性的疫苗和避孕药品等公共卫生用药,以及用于减肥、美容、戒烟等的药品。这些有的是改善生活品质的,有的是起预防作用的,有的属于公共卫生保障范围,均不纳入目录调整的范围。对于非处方药品(OTC),国际上普遍不予报销,此次调整原则上不再新增。(健康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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