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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尽快健全完善长江流域禁用渔具目录

农业农村部:尽快健全完善长江流域禁用渔具目录
2020年12月30日 18:41 新浪网 作者 中国青年报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12月30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何春中)公安部今天召开发布会,通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有关情况。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副局长江开勇在发布会上表示,农业农村部门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强化渔政执法,尽快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尽快健全完善长江流域禁用渔具目录。

  江开勇表示,对涉案物品认(鉴)定的机构、范围、标准、方法及水生生物资源损害评估方法、标准及修复措施落实做出制度性设计,充实人员力量,统一评估标准,便于各地执法操作,提高办案效率。

  同时,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在全面强化日常监管执法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强化“三无”船舶排查清理力度,加大对制售禁用渔具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消除非法捕捞风险隐患。盯紧长江口、鄱阳湖、洞庭湖、跨省交接水域等重点区域,针对电鱼、毒鱼、炸鱼等严重损害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全面加强专项整治。加强长江口禁捕管理区管理,统筹做好非法渔船网具清理取缔、相关海洋捕捞转移安排等工作,确保长江水生生物洄游通道的畅通。

  此外,将建立完善渔业行政执法长效机制。加强渔政专业执法力量建设,加快建立“护渔员”协管巡护制度,构建社会监督网络,确保落实“禁渔令”有力量、有手段、管得住。建立长江禁捕执法管理网格,划定管理区域、管理单位和责任主体,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加强行政司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健全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情报共享等相关机制。

  当前,长江禁捕工作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特别是在执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法律适用、证据采信及渔获物认定鉴定等重点难点问题,亟需进一步解决。针对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在多次专题研究并实地调研的基础上,于2020年12月17日联合印发了《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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