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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

新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
2021年05月17日 16:11 新浪网 作者 中国青年报

  【新修订《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今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国务院新修订的《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条例明确了民办学校举办的鼓励与限制规范,特别是增加对公办学校举办民办学校的限制,针对举办者变更、集团化办学、在线教育、学校名称等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做出了规定。文件明确提出:“实施义务教育的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学校,也不得转为民办学校。其他公办学校不得举办或者参与举办营利性民办学校。但是,实施职业教育的公办学校可以吸引企业的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举办或者参与举办实施职业教育的营利性民办学校。”http://t.cn/A6V4JTP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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