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卖口罩诈骗的男艺人获刑3年,被捕前一天还发微博为医护人员加油

卖口罩诈骗的男艺人获刑3年,被捕前一天还发微博为医护人员加油
2020年03月17日 20:15 新浪网 作者 广西柳州晚报

  3月17日上午9点,黄智博因虚构出售口罩事实骗取被害人11.7万元涉嫌诈骗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卖口罩诈骗的男艺人获刑3年,被捕前一天还发微博为医护人员加油

  3月17日,黄智博因虚构出售口罩事实骗取被害人11.7万元涉嫌诈骗案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记者从庭审中获悉,被告人黄智博因犯诈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被告人黄智博,原系北京乐华圆娱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训练生。2020年2月7日因涉嫌诈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17日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月25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黄智博依法向浦东新区法院提起公诉。

卖口罩诈骗的男艺人获刑3年,被捕前一天还发微博为医护人员加油

  庭审视频画面

  浦东新区检察院指控,经依法审查查明:2020年1月30日,被告人黄智博在网络贴吧中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同年1月31日,被害人袁某看到上述信息后与被告人黄智博取得联系,被告人黄智博谎称自己有大量现货口罩可以出售给被害人,为进一步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被告人黄智博在网上下载虚假的身份证件、医用口罩图片、生产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打包及快递视频、扬州提货地址等,并将上述虚假信息通过微信发送给被害人,后以预付款的名义共计骗取被害人袁某人民币117000元。后被告人黄智博将被害人的微信拉黑失联。

  2020年2月5日,被告人黄智博被抓获归案,到案后能如实供述其主要犯罪事实。

  审判长表示,被告人黄智博及辩护人对于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定性均无异议,且被告人、辩护人、公诉人均表示同意本案适用简易程序,故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在对被告人量刑时,可以作为从轻处罚的一个情节。

卖口罩诈骗的男艺人获刑3年,被捕前一天还发微博为医护人员加油

  被告人黄智博

  被告人黄智博在庭审中称,自己没有工作,平时没有收入,“我去找了(医用口罩的资源),没有找到。”黄智博还表示,愿意退赃,诈骗款均用于自己的消费。

  “我当时一时冲动把人拉黑了,后面我觉得自己很不对,想退赔,但还没来得及退赔就被抓了。我知道我错了,我担心自己的父母身体。”黄智博说。

  辩护人认为,本案被告人黄某某系初犯、偶犯,平时表现良好,没有犯罪记录和前科。黄某某主观恶性比较小,系一时冲动,到案后如实供述,配合侦查机关的调查取证。同时,黄某某家属积极帮助退赔全部的赃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从实际上弥补了被害人的损失。

  浦东新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某某能如实供述自己的主要罪行,系坦白,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可以从轻处罚。综上,建议判处被告人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三年六个月以下,并处罚金。被告人黄某某的行为给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应受刑罚处罚。

  在最后陈述环节,黄智博再次表示,“这件事情真的是我做错了,我觉得很愧疚,想找被害人退钱,但自己的号被封了就找不到他,后来想加她老公的号想退就被抓了,真的很对不起,我知道自己错了。不希望自己的事情影响了父亲的身体。”

  上海浦东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智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网络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应予支持。黄某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家属帮助下全额退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综合考量后依法从轻从宽处罚。辩护人要求从轻处罚的意见予以采纳。黄某某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假借销售用于疫情防控物品口罩为名实施诈骗犯罪,予以从重处罚,不宜宣告缓刑。

  最终,上海浦东法院宣判,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黄智博曾是韩国Big Hit娱乐公司的练习生,并通过了CUBE娱乐公司的面试。2019年,黄智博以乐华娱乐公司练习生的身份参加优酷的选秀节目《以团之名》,并成为星耀班的一员。

卖口罩诈骗的男艺人获刑3年,被捕前一天还发微博为医护人员加油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浦东新区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