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号,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在南宁南收费站外广场开展超速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测速后台显示一辆桂A牌小轿车车速高达146km/h,超速21%,民警随即对该超速车辆进行检查。
一开始,驾驶人王某称自己驾驶证、身份证都没有带,借此逃避民警的检查。在民警的再三询问下,王某承认自己的驾驶证已被注销,属于无证驾驶。
当民警用警务系统核实王某的驾驶证信息时,大吃一惊!王某的驾驶证记分竟达到了154分,驾驶证状态为注销状态。
原来,王某在2013年因犯罪坐了牢,今年才刑满释放。坐牢前,王某的车辆交通违章全部扣到了其驾驶证上,因为没有及时处理,驾驶证已被系统注销。这次,他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自以为不会碰上交警,没想到又被警察“逮”了个正着。
执勤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教育和处罚,并对王某的超速行为处以罚款100元;无证驾驶行为处以罚款1500元,可能面临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
来源/广西交警微发布
审核/陈跃文 编辑/林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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