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年限禁行车辆的“药方”当慎开

按年限禁行车辆的“药方”当慎开
2018-07-30 09:02:33 中国新闻网

7月23日,西安市公安局、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关于禁限行高排放老旧汽车的通告(征求意见稿)》,限行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引发广泛热议。有专家认为,这种以年限为标准的禁行有一刀切的嫌疑。24日,西安市环保局回应称以年限为标准是为了方便市民理解。

随着城市污染治理的不断推进,减少汽车尾气的排放,对高排放汽车进行禁限行,无疑是治污的有效之举。西安市为了提升空气质量,通过出台新政逐步淘汰高排量车,以期从源头上切断污染源的做法,符合公共利益。然而新政之所以有争议,乃是如专家所言“年限禁行”有一刀切的嫌疑。也就是说,有可能导致一些不符合年限要求但符合排放标准车辆被“误杀”,而同时也会“放过”一些符合年限但不符合排放标准的车辆。

按照西安市的意见稿标准,“高排放老旧汽车包括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然而,西安市的做法显然犯了个错误,即简单地将注册登记的截止时间等同于车辆是否属于“高排放车辆”的分界线。2008年以前的车辆就一定是高排放老旧车辆吗?显然不是。事实上,2008年以前,市场上就有一些中高端车型已经达到国三标准,甚至有些车已达到更高的“欧四标准”,远不能称为老旧车。可见,根据年限来确定的一刀切式禁行,既不科学合理,也有违公平公正,招致公众的质疑也就可想而知了。

况且,汽车的使用年限并不是衡量汽车污染程度大小的主要因素,排气量才是关键所在。就算真要以柴油车为突破口打开治污大门,那么采取措施整治良莠不齐的汽车生产市场,严把车检关,严限排气量才是当取之道。在高排放老旧汽车上大做文章难免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再者,限行通告在事前制定上对民意的考量也不够到位。截止7月25日零时,华商报调查数据显示,支持该通告通过的票数有3678票,而反对票则高达43359票。据统计,西安市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约有16.2万辆,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约有11.5万辆。如果按“年限”一刀切,就相当于这27万多车辆将被“报废”,势必给车主造成巨大损失。

衣食住行是民生大事,相关政策措施的出台,都应以增进民生福祉为最终目标。所幸的是,此次通告只是“征求意见稿”,还可对政策进行修订完善。但也警示了相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应广泛征求民众意见,找到民意最大公约数,不能简单粗暴地来个一刀切。

“事不避难,知难不难。”敢于正视问题并努力去解决问题的政府永远值得人民信任和支持。城市污染的“慢性病”,依靠“限行”这副急效药能否立竿见影尚不可知,但以毒攻毒的副作用足以窥见。还望有关部门仔细斟酌,号好脉、开好方。(记者 包骞 实习生 谢凌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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