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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 内蒙古出台企业用电新政

疫情防控期间 内蒙古出台企业用电新政
2020年02月10日 16:51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呼和浩特2月10日电 (记者 李爱平)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10日发布消息称,疫情防控期间,内蒙古对企业用电制定了新的政策,力图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杨利民说,对于疫情防控期间暂时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放宽容(需)量电价计费方式变更周期和减容(暂停)期限,电力用户即日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申请变更的用户不受“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条件限制,减免收取容(需)量电费;对于疫情发生以来停工、停产的企业,可以适当追溯减免时间。

  杨利民表示,对于因满足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原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缴纳容(需)量电费的,实际最大用量不受合同最大需量限制,超过部分按实计取。

  值得一提的是,内蒙古将全力保障为疫情防控直接服务的新建、扩建医疗等场所用电需求,采取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等措施,降低运行成本。对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实行用电、用气等“欠费不停供”措施,待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及时补缴相关欠费,不收滞纳金。(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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