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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书金案二审维持原判 未被认定为聂树斌案真凶

王书金案二审维持原判 未被认定为聂树斌案真凶
2020年12月22日 14:56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聂树斌案疑凶王书金二审维持原判,被害人家属、王书金均将申诉

  12月22日上午9点,王书金故意杀人、强奸案将在邯郸市中级法院二审宣判。8点40分左右,由一辆开道车、一辆收尾车、一辆救护车和两辆押解车组成的车队开进了邯郸中院,被告人王书金就在押解车上。

  王书金案被害人张某芬家属获得的《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河北省高级法院二审“驳回上诉,全案维持原判”,认定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其判处死刑。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将依法报最高法院死刑复核。

  现年53岁的王书金是河北省邯郸市广平县南寺朗固村人。2005年,他在河南省荥阳市的治安排查中被警方抓获,并供述多起强奸、杀人犯罪事实,其中一起为1994年发生在石家庄市西郊玉米地的康某某案。而1995年4月25日,河北鹿泉人聂树斌因康某某案被执行死刑。

  自2005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一案两凶”被媒体披露,王书金经历了漫长的审判程序,包括一审、二审、死刑复核、再次一审并二审,15年中他因故意杀人罪、强奸罪两次被判死刑,但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均未被法院认定。

  对此,王书金的辩护律师朱爱民表示,王书金将继续申诉,“他希望认定自己是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的真凶。”

  被害人家属将就民事赔偿部分申诉

  王书金案此次二审,源于最高法院不予核准王书金死刑的裁定。《刑事裁定书》提到,王书金涉嫌强奸、杀害张某芬的犯罪事实出现了新证据,撤销原判,发回邯郸中院重审。

  作为被害人亲属,张某芬的儿子王某广旁听了12月22日的宣判。王某广告诉新京报记者,宣判持续了约半小时,王书金穿着全套防护服,“胖胖的”,看不清长相和表情。

  王某广的代理律师胡胜利表示,虽然王书金案二审开庭、宣判均在邯郸中院,但合议庭法官全部来自河北省高级法院,只是借用了邯郸中院的场地。王某广获得的河北高院《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显示,二审维持原判,认定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决定执行死刑。

  民事赔偿方面,二审也未做改变。依据邯郸中院的一审《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王书金应向王某广赔偿经济损失37887.5元。

  胡胜利介绍,此前,王某广共申请72万余元民事赔偿,包括张某芬去世到两个孩子成年所需抚养费的一半,将张某芬母亲赡养到70岁的费用。但邯郸中院认为,“所提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均不属于刑事负担民事赔偿范围”“所提误工费、交通费、伙食补助费、住宿费,未提供相关证据”,只支持了37887.5元的丧葬费。

  胡胜利表示,张某芬案发至今已有20多年,要求被害人家属保存家庭支出的票据作为证据不符合实际,“被害人家属也没有这样的法律意识”。

  对于现在的赔偿结果,王某广并不满意,还会继续申诉。“(我们)只是希望把(赔偿)数字写到判决书上,不是说我们一定要这个钱,我们只是要法律的一个公正”。

  此外,王某广希望法院督促河北省广平县公安局归还母亲张某芬的遗骨。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2005年1月王书金指认张某芬案现场时,广平县公安局取走了一块遗骨用于DNA鉴定。王某广说,广平县公安局曾告诉他们,遗骨保存在广平县公安局物证保管室。

  仍未认定王书金为聂树斌案真凶

  对于此次二审结果,王书金及其辩护律师朱爱民也不满意,因为法院未认定王书金供述的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犯罪事实。

  朱爱民称,在2020年11月24日的一审判决书中,邯郸中院认可了邯郸市检察院对康某某案的意见,即根据康某某案现场勘查笔录、尸检报告、证人证言等证据,王书金的供述和案发时间、被害人身高和死因、颈部缠绕物等一些关键情节上存在重大差异,因此康某某案不是王书金所为。

  但多年来,王书金一直希望认定康某某案系其所为,因为该案“让聂树斌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与此次认定的张某芬案相比,康某某案始终是王书金案的争论焦点。

  2005年1月,王书金在河南省荥阳市的治安排查中被警方抓获,供述了强奸、杀害刘某某、张某芳、张某芬、康某某等4名女性的犯罪事实。其中,康某某为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的被害人;而1995年4月25日,河北鹿泉人聂树斌因康某某案被执行死刑。

  2006年,邯郸市检察院对王书金提起公诉时,未提及康某某案,仅起诉了王书金强奸杀害刘某某、张某芳、张某芬,强奸杀害贾某某未遂等犯罪事实。2007年3月,邯郸中院一审判决王书金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对其判处死刑。但事实方面,仅认定了刘某某案、张某芳案、贾某某案。

  此后,王书金因未公诉康某某案提出上诉,希望认定相关犯罪事实。但2013年6月,河北高院二审维持原判,未认定康某某案。

  2020年11月,最高法院将王书金案发回重审后,王书金及其辩护律师再次重申希望认定康某某案,但法院未予支持。

  今年11月的一审判决后,王书金也提起了上诉,继续请求河北高院认定自己系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的真凶。朱爱民说,如果认定了这起犯罪事实,王书金就可以依据这个事实申请认定“重大立功”。

  王书金将就康某某案申诉

  朱爱民告诉新京报记者,2020年12月17日会见时,王书金表示如果二审维持原判,他将就康某某案“继续申诉”。12月22日二审宣判后,朱爱民再次表示,“王书金坚持申诉”。

  朱爱民称,他将在2021年元旦后向河北高院提交申诉手续,“如果河北高院不受理,他们需要出具一份法律文书,我们再向最高法院申诉。”至于申诉能否成功,朱爱民表示,至少在河北高院方面,他“不抱希望”。

  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程雷介绍,依据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原审裁判是否有错是法院决定是否受理申诉的重要条件。“王书金一直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案是自己所为,但现在法院没有认定。如果(河北高院或最高法院)审核后认为存在这种可能性,或者有证据显示原审裁判有错,都可能要求再审。”而法院接到申诉申请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诉的时间为6个月。

  程雷同时表示,申诉与死刑复核并不冲突。即便王书金及其律师继续申诉,最高法院的死刑复核也可以同步进行。至于死刑复核的时间限制,目前没有明确规定。

  新京报记者 李桂 王清以 刘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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