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宁明多措并举做深做实“小微权力”监督制约

广西宁明多措并举做深做实“小微权力”监督制约
2021年01月17日 11:22 新浪网 作者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广西新闻1月16日电(周贻刚 黄承豹)广西崇左市宁明县纪委监委注意聚焦群众身边“微腐败”,多措并举,多管齐下,不断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坚持“拍蝇惩腐”,坚决斩断伸向群众利益的“黑手”,确保小微权力“在轨道上运行”,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

  强化思想引领。该县县委、县纪委监委切实加强各级党员干部党章党纪党规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提高党性修养。注重强化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到哪里,确保政令畅通。注重强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为小微权力正常运行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做深日常监督。该县纪委监委创新构建“1+N”监督体系,即由乡(镇)纪委牵头,联合乡(镇)纪检专干、驻村工作队、农村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人员组成村级监督力量,参与村(社区)各重要事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进行全面监督,保障小微权力在轨道上运行。同时,乡(镇)纪委在重要节点、重大活动期间,组织村(社区)“两委”成员开展面对面谈话、提醒、警示、教育,述职述廉等,并督促村(社区)“一把手”自觉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从而有效避免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严惩小微腐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的主基调,盯紧基层薄弱环节、关键部位、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农资金使用、重大事项决策、脱贫攻坚等专项治理,按照“一重点一调查、一领域一专项、一违规一查处”原则,精准调查,精准发现,精准处置,以高压态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及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坚决做到严肃查处。与此同时,该县注重以案明纪、以案促改,切实堵塞制度漏洞,实现标本兼治。2020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8 件,立案35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6人,公开通报典型案例13批32起。

  做实回访教育。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惩戒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将违纪处分后的回访教育贯穿于党纪政务处分后的整个影响期,定期开展回访教育,严格督促处分执行情况的落地落实,做好受处分后干部的心理疏导和疑难解惑,避免因处分执行不到位、干部思想认识消极而出现新的违纪违规问题。通过做实回访思想教育,让受处分人员以自身事例教育和影响身边的干部,从而起到良好警示教育效果,推动“有错干部”变“有为干部”,重塑干部形象。此外,该县通过不断完善建章立制推动回访教育常态化,引导小微权力良性运转。(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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