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青海新闻8月10日电(王雯)今年上半年,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主动围绕服务保障海东市生态保护工作大局,紧盯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在海东市生态环境问题治理中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用“检察蓝”为“农耕绿”增添底色,让法治成为守护生态安全的坚强后盾。
农用残膜、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是海东市生态保护中较为突出的问题。今年3月,海东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全市六区县多个乡镇辖区内各村社对使用后的农业残膜未按规定及时清理、回收、处置,大量残膜散落在田间地头、沟渠河道、村庄周围、交通沿线等地,造成“白色污染”,破坏了生态环境,同时对土壤也构成污染风险。对此,海东市检察院以“小专项”为切入口,在全市开展专项检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海东市农业农村科技局、海东市生态环境局等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整改。随后的整治工作中,各相关行政机关密切联系,加强配合,共同圆满完成了农用残膜整治工作。
5月24日,海东市检察院会同海东市农业农村局、海东市生态环境局在人民监督员和“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志愿者的参与下,赴平安区石灰窑乡上唐村等地共同对全市范围内农用残膜清理、回收、处置情况跟进调查,发现散落在田间地头、沟渠河道、村庄周围、交通沿线等地的农用残膜已全部清理整改。期间,共投入农用残膜回收补助资金1047万元,清理、回收农用残膜6800吨,有效减少了农业生产活动中产生废弃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
下一步,该院将立足乡村振兴及基本农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继续跟进监督农田“白色污染”整治工作,通过一案、治理一片,积极履职,共建美丽海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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