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安排
开斋节放假的通知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宁政办发〔2020〕51号),2021年开斋节放假安排如下:5月13日至14日放假。
自治区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假期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总编:马玲艳 主编:刘三哥
编辑:马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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