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司机”
酒后驾车还大摇大摆开进交警队
自动“送货上门”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2021年1月11日,赣州崇义男子陈某某酒后驾驶车辆到赣州崇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处理交通违法,结果自己“送上门”被处罚。
当天14时22分,陈某某开车进入交警大队,在对其进行体温检测并检查是否佩戴口罩时,发现陈某满身酒气,于是大队事故处理科民警将其带至办案中心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50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陈某某交代,自己喝了一点酒,以为短途开车不要紧,就一心想来交警队处理违章,不料被逮了个正着。
最终,陈某某受到驾驶证记12分、暂扣六个月,罚款1500元的处罚。
交警提醒:
别再酒驾了,后果没你想得那么简单!
还是那句话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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