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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推进集体工业用地网上公开交易

东莞推进集体工业用地网上公开交易
2021年02月25日 20:26 新浪网 作者 东莞时间网

  近日,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就《关于深化集体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 推进网上公开交易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文简称《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出推进集体工业用地实行网上公开交易,推动集体土地资源向优质产业和项目集中,支撑我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资料图

  优先保障优质产业项目

  《意见稿》提出,集体工业用地应优先保障省、市重大产业项目、倍增计划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等优质产业项目。

  土地出让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会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产业发展要求、招商引资需要等,提出拟出让地块的产业类型、投资总额、财政贡献、科技指标、能耗要求、投资强度、产出比、违约责任等产业准入条件、履约监管要求,形成《项目投资效益协议书》,经市投资促进局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审查和市政府批准后,纳入土地出让条件。

  推进集体工业用地实行网上公开交易,《意见稿》提出,旨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效能,推动集体土地资源向优质产业和项目集中,支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同时,进一步完善集体土地出让的监管制度建设,规范集体资产交易行为,预防集体资产流失和土地出让廉政风险。

  加强经济效益监管

  为规范地价管理,《意见稿》提出出让集体工业用地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土地估价中介机构对拟出让宗地的地价进行评估,参考估价结果提出出让底价建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建立健全地价审核机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的出让底价进行审核,保障集体资产不流失。集体工业用地的流转出让价格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我市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以及出让地块所在的集体建设用地级别基准地价的70%,低于最低价时不得出让。

  出让集体工业用地前,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须提交拟出让地块意向用地项目产业内容说明、经济效益测算、《东莞市招商引资产业项目经济效益审查申请表》和经济效益审查复函,作为土地出让的必备材料,加强经济效益监管。

  此外,《意见稿》提出,《关于深化集体工业用地市场化配置 推进网上公开交易工作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适用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出让用于工业或仓储项目的供应管理和履约监管。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4月1日前已通过集体资产交易平台采取公开竞价交易或磋商交易方式确定受让人的,无需再实行网上公开交易,但必须在《通知》印发实施后6个月内完成流转出让备案;到期未完成备案的,按《通知》要求重新组织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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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体工业用地网上交易流程

  一、委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编制公开交易委托函,依权限经本集体经济组织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表决通过后,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

  二、初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机构、规划管理所、自然资源分局、生态环境分局、经济发展局、投资促进中心、农林水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部门对流转出让材料进行初审。

  三、征求意见。初审通过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市(功能区)自然资源局编制土地出让方案,征求市土地审批委员会建设用地供应与开发利用监管会审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以及市农业农村局意见并达成一致后,报市政府批准。

  四、审批。市政府批准同意后,在土地出让方案上加盖公章。

  五、挂网。市政府批准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工作责任协议,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施网上挂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委托,发布公告,组织实施网上挂牌。

  六、批复。地块成交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竞得人签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与用地批准。市(功能区)自然资源局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编写合同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文字:付碧强

  摄影:郑家雄

  编辑:王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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