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案在广州开庭审理

“今日头条”诉“今日油条”案在广州开庭审理
2021年04月20日 23:08 新浪网 作者 新华社客户端

  新华社广州4月20日电(记者吕诚成、毛一竹)20日,知名资讯类APP“今日头条”所属的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诉河南今日油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在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开庭审理,字节跳动要求被告方立即停止侵害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连续15日发表公开声明,并赔偿其经济损失及诉讼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去年,有网友发现一家名为“今日油条”的餐饮店在河南郑州开业,其店名、商标和装潢配色等与字节跳动旗下APP“今日头条”有相似之处,该事件在网络平台迅速引发关注,随后,字节跳动将该餐饮店和相关企业起诉至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指出“今日油条”在文字构成要素、整体外观及读音、颜色等方面对“今日头条”相关商标进行了模仿。

  字节跳动表示,其“今日头条”等商标经长期、大量宣传,已经有很高的知名度和显著性,并且和“今日油条”同属日常消费领域,后者极易使公众误认为与“今日头条”之间存在联系,并构成了对“今日头条”商标的淡化,并且,字节跳动认为被告在餐厅装潢、广告用语、宣传海报和营销方式等方面,刻意攀附“今日头条”的商品和服务。

  而被告方指出,以“今日油条”作为商品名,是对“今天的油条”的描述,仅说明油条的“新鲜”。被告方认为所处餐饮业与“今日头条”行业跨度大、不存在市场竞争关系,且公众不会误认,没有侵犯原告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变更名称或者字号的必要性。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