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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奖励百万元!烟台市出台具体标准

最高奖励百万元!烟台市出台具体标准
2021年02月27日 18:19 新浪网 作者 今日烟台

  国外发明专利每获得一个国家(地区)授权资助2万元,不超过五个国家;

  完成PCT专利申请并国际公布的,非个人申请每件资助1万元,个人申请每件资助4000元,个人申请人年度资助数量不超过5件;

  维持十年及以上的发明专利,年度资助2000元。

  奖励中国专利奖、山东省专利奖和市专利奖等获奖专利项目,标准是:

  中国专利奖金奖、银奖、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分别奖励100万、50万、30万、50万元;

  山东省专利奖特别奖、一等奖分别奖励100万、30万元;

  市专利奖按照《烟台市专利奖评奖办法》奖励。

  培育高价值专利创造大户,奖励标准是:

  对拥有50件及以上发明专利并且年增幅10%以上,或者年度新增PCT申请5件及以上并国际公布的非个人创新主体,按每件2000元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励。

  鼓励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建设,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奖励20万元;

  获得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先进典型的企事业单位,给予10万元奖励;

  获得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先进典型的园区(区市)予以不超过50万元奖励。

  以上奖补原则上与省级政策不重复资助或者奖励。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科室: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联系电话:0535-6242967

  (来源:烟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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