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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申请终止聆讯,香港高等法院3法官一致驳回

黎智英申请终止聆讯,香港高等法院3法官一致驳回
2023年05月29日 18:02 新浪网 作者 观察者网

  (观察者网讯)据香港东网5月29日报道,乱港分子、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连同集团旗下3家公司,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安法一案,定于9月25日在香港高院开审,预计审期40日。黎智英方此前就本案提出终止聆讯申请(案件在公开审讯前,法庭进行的各项中途聆听与讼各方的陈述),香港特区高等法院于5月2日开庭听取陈词后,今日(29日)颁下判词,3名法官一致驳回其申请。

黎智英(资料图),图源:BBC

  黎智英涉串谋勾结外国势力案中,4名被告包括75岁黎智英、苹果日报有限公司、苹果日报印刷有限公司、苹果日报互联网有限公司。黎智英被控两项“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及一项“串谋刊印及复制煽动刊物罪”。案件将于明天(30日)开庭进行案件管理会议,预计为期40日的审讯将在9月25日开审,约于11月21日审结。早前本案由3名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杜丽冰、李素兰及李运腾一同审理。

  此前,黎智英就此案提出永久终止聆讯申请,声称“政府在迫害”他,又称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任命制度实施过程“缺乏透明度”。香港律政司曾对此表示,没有任何证据表明“迫害”的指控成立,此外由指定法官审讯,不会对被告造成不公。

  今年2月,黎智英入禀高院,要求法庭宣布全国人大释法不影响法庭批准他聘用英国御用大律师蒂姆·欧文的决定。4月,黎智英再次入禀高院,就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香港特区国安委)和入境处处长有关决定提出司法复核。

  5月19日,香港高等法院颁布裁决,表示申请人依赖普通法下的越权原则是完全错误。根据香港国安法第十四条,特区法院对香港特区国安委的工作没有司法管辖权,香港特区国安委的决定不受司法复核。而根据人大释法,入境处处长必须严格准确地执行香港特区国安委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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