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注意啦~尤其深圳有车一族的伙伴们,深圳停车收费新规来啦~有四种情形可免收停车费哦!不仔细看看,你就亏大了。
2017年12月29日,深圳市发改委就进一步完善我市机动车停放服务出台了最新的收费政策,全市范围内具有经营服务性质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均按规定执行。
具体有哪些变化?会给你带来哪些影响呢?
根据该通知,深圳市停车收费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含政府指导价,下同)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定价的范围:
1、具有自然垄断性和公共公益性的停车设施,具体如机场、码头、车站、口岸以及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换乘站等交通枢纽配套停车设施,旅游景区(点)配套停车设施;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配套停车设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办学校以及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建设的公园、体育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宫、青少年宫、音乐厅、书城等社会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
3、政府财政性资金、城市建设投资(交通投资)公司投资建设的室内专业停车设施。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社会公共类、临时类停车场收费指导标准
(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除外)(单位:元/辆)
住宅小区停车设施收费原则上实行市场调节价:
1、停车设施已依法经过产权登记的,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者调整由停车设施所有权人按照市场原则,通过合同等方式与停车设施委托管理方协议约定。
2、停车设施未依法经过产权登记的,停车收费标准的制定或者调整应作为涉及业主利益的重大事项,按照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由业主大会依法决定。
3、住宅与非住宅共用(含城中村)的停车设施内,对住宅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的停车收费按照上述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有关政策执行。
住宅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辆)
注意!!!停放服务收费新规中,有四种情形免收停车费!
有四种情形执行免收停车费:
1、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收投邮件的邮政车辆以及实施作业的市政工程抢修车辆;
2、非营利性医院、公办学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公共公益性单位配套停车设施内停车不足30分钟(含30分钟)的,或者进入其他实行政府定价的停车设施15分钟以内(含15分钟)的车辆;
3、在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内充电(每天首两小时内)的新能源汽车;
4、此外,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管理的停车设施内设置一定的免费停车时间,并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时减免停车收费。
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收费指导标准
(元/天 )
说明:
1、上述标准为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每天(24小时)的最高收费标准;
2、上述停车场对业主或非业主房屋使用人车辆可实行按月收费,收费标准由双方按不超过上述每天最高收费标准乘以30天的总价协商确定。
3、住宅与非住宅共用且交警部门核发的停车场许可证为社会公共类的停车场,应当允许住宅业主及非业主房屋使用人选择按月停放,按月停放收费标准按表1规定执行;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按商业场所配套停车场的政府指导价规定执行。
深圳这3个区,今起免费停车3个月
根据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事务中心消息,1月3日至3月31日,深圳宝安、龙岗和龙华三个区的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将实施“零收费体验模式”。
车主可以通过宜停车手机APP、宜停车微信公众号、宜停车微信城市服务、宜停车支付宝服务窗、客服热线96001等渠道进行“宜停车”注册和停车申请。
市民在路边停放车辆时,打开“宜停车”APP,可能会碰到泊位已调试好和未调试好两种情况。在已调试好的路边临时停车泊位内,车主需启动停车缴费操作,但系统零扣费;对部分尚未调试好的路边临时停车泊位,车主可免费停放。对停放在泊位内且未启动停车缴费操作的车辆,现场巡管执法人员将予以取证并张贴提示,但不予处罚。
以上深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新规,你都了解了吗?
四种情形免收停车费,千万要记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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