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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提高数据要素市场配置效率,《广东省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近日印发。作为全国首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文件,《方案》明确五大方面24项任务,从释放公共数据资源价值、激发社会数据资源活力、加强数据资源汇聚融合与创新应用、促进数据交易流通、强化数据安全保护等方面着力,大力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本期思与辨就该问题进行讨论。
主持人:赵 鑫
嘉宾: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家对外开放研究院教授、博导)
陈兵(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
匡贤明(中国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推动企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
主持人:《方案》出台有何意义?
李长安:数据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出现,与互联网技术和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有着紧密的关系。与其他要素如土地、资金、劳动力、技术等虽然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从要素配置的方式看,却有着相似之处。那就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让市场在数据资源的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以期达到最优化利用的目的。《方案》的出台,对于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推动企业加速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同时运用大数据技术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都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
陈兵:《方案》出台是广东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方面迈出的重要一步。《方案》作为全国首份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文件,以加强数据流通和激发数据价值为立足点,明确了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的总体方向和具体任务,为培育和发展数据要素市场提供了有力支撑,对于我国其他地区开展地方性数据交易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数据的价值在于流通和共享,但利用和保护本就是一对矛盾概念,激发数据价值不可避免地会对国家安全、商业发展、个人隐私保护等带来风险。保障数据开发和数据保护之间的良性互动是制定相关政策的重中之重。《方案》力图实现数据开发和数据安全并举,在规定数据交易、数据价值开发、数据跨境流通等数据利用规则的同时,又辅以强有力的数据安全规则,要求建立多主体共同参与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安全管理机制、安全技术系统等,为数据收集者和数据处理者提供了行动依循。
匡贤明:广东率先制定出台《方案》,对于推动数据要素资源高效安全配置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第一,从经济角度看,新经济时代,数据要素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基本动因,大数据越来越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基础。2020年我国数字经济规模达到39.2万亿元,占GDP比重为38.6%。数据的重要性不断凸显。数据能否得到高效配置,越来越关乎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增长。第二,从安全角度看,与其他要素有所不同,数据安全不仅涉及到企业发展,而且涉及到国家安全。要实现数据要素的高效与安全配置,就需要探索相关体制机制。第三,从地域看,广东已经成为一个数字经济大省,数据显示,2020年,广东省产业数字化规模约为3.5万亿元,在全国遥遥领先。在这一背景下,广东率先出台《方案》,对于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自身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对标国际数据交易市场,形成自身发展的新动力
主持人:《方案》提出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对深圳来说,意味着哪些机遇?在这一方面,深圳还可以有哪些尝试?
匡贤明:要素配置的核心是交易,数据要素配置也不例外。这涉及到数据要素的产权界定、交易、保护等一系列环节。深圳是最具市场活力的城市之一,这个活力不仅体现在现有的各类交易市场上,更体现在新兴交易市场上。《方案》提出支持深圳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平台,设立数据交易市场或依托现有交易场所开展数据交易,意味着深圳不仅要在内地数据要素交易上作出重要探索,更要在跨境数据交易上先行先试。对志在打造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创新创意之都的深圳来说,跨境数据交易挑战更大,但机遇更大,深圳可以在服务大湾区发展的同时,对接、对标国际数据交易市场,形成自身发展的新动力。在这方面,深圳可以率先探索的领域相当多,关键是在管住数据风险的基础上,鼓励试点,探索形式多样的数据交易形式,用市场的办法来解决跨境数据交易问题。
李长安:深圳是我国数字经济最发达的城市之一。无论是在大数据的开发应用,还是在大数据的市场化交易配置方面,都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深圳市数字经济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3年)》提出,到2023年,深圳要建成3个以上千亿级细分领域产业集群,数字经济产业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水平大幅提升,成为推动深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之一。不久前,深圳还专门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首次确立数据公平竞争有关制度。可以相信,在数据交易平台建设、交易品种的设立以及交易规则等方面,深圳完全可以大有作为。
陈兵:深圳作为当前国内数据立法和数据产业发展的领头羊,建立数据交易平台对于深圳数字经济的发展具有诸多益处。数据交易平台作为数据交易的基础设施,具备数据发布、匹配数据需求、撮合数据交易等多项功能,可为数据交易提供现实或虚拟场所,通过挖掘数据的潜在相关关系,可实现数据产业上下级之间的联结和整合,激发数据产业活力。同时,数据交易平台也可以起到数据交易秩序的维护者的作用,对交易予以监督,从根源上切断非法交易行为的出现。
此类交易平台的建设可实现深圳与香港、澳门之间数据的跨境流动。深圳可以以跨境数据交易平台为基础,进一步探索数据跨国交易平台的建设,促进数据要素的自由流通,主动参与到国际数据交易市场中去,探索与国际数据产业的交流和合作,推动数据跨国流通,提升深圳数据产业的国际影响力,促进国际国内两个数据市场的对接,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
《方案》是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的一次探索
主持人:《方案》还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
陈兵:关于设置首席数据官的提出是《方案》的一大亮点。首席数据官的职责在于根据企业的业务需求,明确企业的数据战略,明晰数据权属配置及其面临的合规审核与风险控制业务,是当下企业发展必不可少的部门。当前,我国关于建立政府首席数据官的呼声越来越高,《方案》是对建立首席数据官制度的一次探索,随着治理体系改革的深度推进,政府数据化治理成为了当前改革的重要一环,首席数据官制度对于推进政府数据化治理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在设置首席数据官时,应充分考虑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区别,首先,应明确政府首席数据官的法律属性及其定位,若赋予政府首席数据官以公权力组织的地位,应预防数据管制权力滥用的风险。其次,应明晰政府首席数据执行官的职权和职责,提高权能结构的整体性和协同性,避免与现有部门重叠,造成数据管理行政运行体制机制的复杂和低效,进而过度增加行政成本。
李长安:《方案》对强化数据安全保护方面,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和积极的探索。这对当前我国数据安全问题频发,个人信息屡被泄露的严峻形势提出了相关的应对之策。按照《方案》要求,要尽快建立数据分类分级和隐私保护制度,这主要包括建立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厘清各方权责边界。健全数据隐私保护和安全审查制度,落实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公众等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加强对个人隐私、个人信息、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等数据的保护。事实上,只有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才能取得真正的实效。
匡贤明:第一,这份方案提出了数据要素市场化改革的一个基本框架,为后续其他省份制定相应的改革方案提供了参考。第二,《方案》在数据交易与监管上进行了新的尝试。对数据交易场所、跨境流通、交易监管机制等,提出了比较完整具体的举措,使其更具借鉴意义,从这一角度上说,《方案》最大的亮点在于“破冰”。
(原标题《市场化改革让数据交易“活”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