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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评论:用法治保障打工人的休息权

北京晚报评论:用法治保障打工人的休息权
2020年11月11日 16:35 新浪网 作者 北京日报
新华社资料图 图文无关

  近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提出推行强制休假制度,以更好地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作为国内首部地方性健康法规,该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个条例,被深圳市民称为本地“健康基本法”,引发舆论关注的亮眼之处就在于明确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实行轮休制度和带薪休假制度,加强对用人单位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对于深陷“996”、“五加二白加黑”式工作节奏的企事业单位员工来说,这部健康法规实在给力,以至媒体用“加班太多将被强制休假”来报道这一规定。

  其实,“强制休假”制度并不是新生事物。早在20多年前,劳动法已经对劳动者休假权有了明确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更对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等单位职工的年休假天数作了具体规定。但实际上,这些法规距离真正惠及所有打工者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很多单位,打工人熬夜加班、周末加班成为常态,身体健康往往遭受损害。

  深圳是打工大城,是出名的快节奏城市,每个劳动者休息的权利都应该得到保障。现在规矩有了,就看怎么落地、怎么发力。人力部门和工会等组织现在有了地方法规的尚方宝剑,不发力更待何时?不只是深圳,一直以来,各行各业的员工迫于压力,“自愿加班”、“自愿放弃休假”、“自愿受罚”、“自愿离职”等不胜枚举,就在前两天,还有公司老板声称员工“自愿降薪”,更有名为休假实为异地办公的情况。某些老板之所以公然祭出这种完全违反人之常情的神逻辑,其实就是吃准了很多对劳动者的保护只是看上去很美的纸面文章。

  在文明社会,对超负荷工作的美化早已被摒弃。过度加班和放弃休假对劳动者的健康没有任何好处,从长远来看对企业发展也并无裨益。因此,深圳健康新规更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和引导意义,其效力越发值得期待。

  来源 北京晚报

  作者 张丽

  流程编辑 吴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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