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起,
我市将开展
中医医疗服务打包收费试点工作。
记者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
首批试点医院为深圳市中医院、
深圳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深圳市宝安区中医院。
探索中医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是落实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任务的具体举措之一,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粤港澳大湾区”双区建设,打造“健康深圳”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推行中医医疗服务打包收费,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可促进更好发挥中医药在疾病预防、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
记者了解到,试点推行两项中医医疗服务打包收费项目并纳入我市医保支付范围。相关打包收费项目仅限于试点医院院本部范围内执行。
(一)中医传统诊疗项目药物打包收费。将“贴敷疗法、督灸”等23项中医类医疗服务项目中可以另行收费的药物,根据实际使用频次和单价测算出加权平均价格,再加上项目原价,形成最终打包价格。如贴敷疗法,每个创面19.4元;中药涂擦治疗,10%体表面积为38.3元;中药涂擦治疗,大于全身体表面积10%的加收,每次12.8元;中药热奄包治疗,每个部位是33.1元。
(二)中医住院综合诊疗服务打包收费。将中医住院(重症监护病区、新生儿病区及心血管内科除外)过程中的诊查、护理、中药封包治疗、中医辨证论治等91项常用、通用的诊疗项目打包为“中医住院综合诊疗服务”并按日计价收费,价格标准最高不超过199元/日。
陪护单位与医疗机构签约后方可提供陪护服务
《深圳市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办法》12月21日起施行
近日,深圳市卫健委制定了《深圳市医疗机构陪护人员管理办法》,明确陪护单位主体资格,强调陪护单位作为责任主体需加强事前、事中对陪护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陪护单位应当经主体资格登记,并取得医疗机构的同意,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后方可提供陪护服务。《办法》自2020年12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这是记者从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获悉的。
根据《办法》,医疗机构应当指定分管负责人和职能科室负责陪护人员的管理工作,并建立健全陪护人员登记、指导、管理等制度。医疗机构各病区应当指定专人负责陪护人员的登记、指导和管理。
《办法》还指出,陪护单位拟驻点在医疗机构提供陪护服务的,应当经主体资格登记,并取得医疗机构的同意,与医疗机构签订协议,接受医疗机构的管理。此外,鼓励患者或者其亲属与聘请的陪护人员或者其所在的陪护单位签订陪护协议。
内容来源:深圳特区报、深圳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