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网友“13936909681”问政:
您好。我母亲突然不舒服在人民医院急诊就诊,没有住院。上的是农村合作医疗,请问给报销吗?报销的流程是怎么样的?谢谢。
市医疗保障局回复如下:
您好,农村合作医疗2018年起已经并入城乡居民医保。在你每年正常缴费的情况下,一、参保人员在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就医的,可以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对门诊医疗费用按比例予以报销: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二、发生的住院费用按照政策根据医院级别按对应比例报销。您母亲门诊急诊,但未入院治疗。发生的门诊费用可按第一条政策,带着门诊收据、处方和门诊病历到你母亲参保的医保分局进行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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