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问政:
我想问一下低保户怎么办理,都需要什么手续和条件,谢谢。
市民政局回复: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刚性支出和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基本要件。
持有我市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可支配性收入扣除刚性支出后低于我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可申请低保。
目前,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658元/人月;让胡路区、龙凤区、红岗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776元/人年,大同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为4404元/人年。
申请低保需要到乡镇(街道)申请,由乡镇(街道)进行受理。
以上问政答政信息,来自“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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