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客户端

受贿847万余元!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谭仁林一审获刑11年

受贿847万余元!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谭仁林一审获刑11年
2021年05月17日 16:12 新浪网 作者 930老友记

  2021年5月17日上午,东兰县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原院长谭仁林犯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一案。

  法院审理查明

  2008年至2020年6月,被告人谭仁林利用其担任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外一科主任、副院长、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15个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医疗设备、耗材销售及货款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847.72133万元,用于朋友借款、日常开支等。

  2013年至2020年,被告人谭仁林利用其担任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职务上的便利,为某公司销售骨科耗材、货款结算上提供帮助,多次在其办公室收受该公司区域总监黄某珍和区域经理庞某给予的回扣260万元,然后交给一医院骨科,由骨科医务人员自行私分及用于日常公务开支。2020年11月25日,一医院骨科医务人员共退出违法款190.9万元。

  法院判决:

  被告数罪并罚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

  法院认为,被告人谭仁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本应廉洁奉公,但却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利用职务之便利,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给予的各种回扣或感谢费共计792.5万元及价值55.22133万元的巡洋舰小型越野客车一辆,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谭仁林身为河池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代表单位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他人各种回扣共计260万元,数额较大,属单位犯罪,其应承担主管人员的刑事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单位受贿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谭仁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犯单位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对被告人谭仁林的违法所得依法追缴并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内容来源:东兰法院、河池中院

  ⭐️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新浪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作品发表后的30日内与新浪网联系。
权利保护声明页/Notice to Right Holders

举报邮箱:jubao@vip.sina.com

Copyright © 1996-2024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