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下午,@乐华娱乐发表声明称:针对乐华娱乐艺人王一博先生近日持续被诽谤一事,乐华娱乐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2月20日前往派出所报警处理,乐华娱乐强烈谴责恶意捏造事实,诽谤艺人的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发布、散播诽谤言论主体的法律责任,绝不姑息。
就在几个小时前,@乐华娱乐公布关于王一博先生名誉维权案件进展的说明↓
这份声明表示:微信用户“欣欣”在微信群中故意针对王一博先生公开发表诽谤性言论的行为,乐华娱乐及王一博先生委托律师第一时间取证备诉,并在依法取得上述微信用户实名身份信息后,立即针对发布者吴**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吴**依法向王一博先生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维权成本等。
吴**在得知自己被诉的事实后,已主动通过其注册的微博账号“欣欣没有熬夜”发布致歉声明,向王一博先生公开致歉,亦正在向王一博先生主动履行赔偿责任。
北京德翔律师事务所主任安翔律师表示,诽谤罪,即捏造事实,毁坏他人的声誉,情节比较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一般的诽谤,构成诽谤的违法行为。相对应的,诽谤罪按照刑法来追究,可能被判刑,一般的诽谤行为按治安管理处罚法来追究,可能被行政拘留。
图自@UNIQ-王一博 微博
遭遇诽谤,如何应对?
安翔表示,优先考虑报警。再者,从名誉权的角度,可以追究对方侵犯人格权的责任,依据民法典要求对方进行赔偿,包括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
网友热议:支持维权!
编辑:小粟来源:930老友记综合自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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