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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中院——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昌吉州中院——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2019年08月07日 11:35 新浪网 作者 西部法制经济

  昌吉州中院——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8月6日,新疆昌吉州中院——厦门大学法学院“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仪式在昌吉州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标志着昌吉州中院与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关系向更深层次方向推进。

  揭牌仪式前,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许和山一行参观了昌吉州中院信访接待室、诉讼服务中心、赵瑞琴法官工作室、“智慧法院”建设、司法体能训练中心、少年家事法庭、机关党建教育中心、执行指挥中心、法官讲坛、女法官之家、法制教育基地、法官文化活动中心等地,对昌吉州中院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深入调研,对昌吉州中院在政治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

  揭牌仪式上,厦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朱晓勤介绍了厦门大学法学院的基本情况和法学教育实践基地工作开展情况,并表示希望通过形式多样的方式加强院校合作,加强人才培养,实现双赢、共进。

  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王彩霞指出,自2015年双方建立合作关系以来,昌吉州法院已先后选派8批48名优秀法官和业务骨干到厦门大学法学院参加法学理论和法律专业知识的培训,开阔了视野,更新了理念,拓宽了思路,完善了知识结构,有效提高了专业理论素养和业务水平。昌吉州法院将秉承“开放、合作、发展、共赢”的理念,拓展视野,创新机制,创新模式,更加充分地利用社会资源,依托高校人才优势和司法理论优势,进一步提高法院干警司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厦门大学法学院每年可选派教授、实习生到昌吉州法院进行学术交流、授课讲座和社会实践,利用法院案件多,热点、难点问题多,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源优势,为大学提供教学实践基地,使法学院的教授和学生有更多机会深入接触法律实务,推动司法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随后,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许和山和昌吉州中院党组书记王彩霞共同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揭牌。

  当天下午,厦门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许和山、副院长郑晓剑分别以《守初心 担使命》和《比例原则在民商事审判中的适用》为题,为昌吉州两级法院干警进行专题学术讲座。两位专家、教授的讲座高屋建瓴、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立意深刻,十分切合法院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受到了两级法院干警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审判机关和专业院校的一次良性互动,揭牌仪式预示着双方合作的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昌吉州中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利用自身司法资源条件,支持高校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和疑难案例研究等方面的合作与交流,同时也将充分借鉴高校法学理论上的优势,更新法官的法律知识和司法观念,提升执法办案水平和司法公信力,实现资源共享共用,开创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工作局面。(王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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