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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1400万元!九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获省级补助

近1400万元!九江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获省级补助
2021年05月12日 15:32 新浪网 作者 九江新闻网

  九江新闻网讯(罗军 谢金彪 九江报业融媒记者 沈明杰)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1年第一批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资金1391.5万元,用于补助列入当年计划的670户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和949套公租房筹集任务。

  据悉,此次省级补助是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202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和省2021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计划,按国有垦区棚改非西部延伸县每户7500元、西部政策延伸县每户6000元和公租房每套100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我市有修水、武宁、永修、瑞昌、都昌、庐山管理局、庐山西海等7地分别获补助440万元、299万元、200万元、165万元、100万元、37.5万元、150万元,其中修水属西部政策延伸县,其垦区棚改任务400户获补助240万元。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21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补助资金属于中央直达资金省级对应安排资金,相应纳入直达资金管理,各地要确保直达机制快速有效落地实施,将资金尽落实到项目,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保障性安居工程改造工作顺利实施;实施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要规范高效使用直达资金,在保障支出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支出进度,严格做到“四不得”,即:直达资金不得用于政府性楼堂馆所、政绩工程和形象工程;不得违规将资金转至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不得违规将资金拨付到政府融资平台或用于违规发放工资津补贴等;不得采取以拨代支、虚列支出、编造合同、超进度拨款等方式违规拉高支出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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