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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的晚年何处安放?王江泾镇双桥村村民解凤庆落户20多年没有宅基地

他们的晚年何处安放?王江泾镇双桥村村民解凤庆落户20多年没有宅基地
2020年12月30日 09:40 新浪网 作者 嘉兴咖啡爸爸

  

  2019年8月的一天,原合德律师事务所律师姜一飞、沈晨伟接待了一对老夫妻,他们要找律师委托,解决自己几十年在村里分不到宅基地的问题。

  经过了解,这对老夫妻解凤庆、朱孔玲在找到两位律师之前,已经多次向政府各个部门上访,并先后到多家嘉兴的律师事务所委托,但没有一家律师接受委托,他们认为该案以当地政府为被告,而且争议的问题是农村的宅基地问题,官司很难打赢。

  两位律师了解案情后,认定该案是嘉兴地区第一起因农村宅基地分配问题起诉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具有典型性和挑战性,所以决定接受委托。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丈夫解凤庆1988年从山东移民到嘉兴市王江泾镇双桥村,以双桥村农业户落户,1997年妻子朱孔玲以投夫的形式,也移民到王江泾镇双桥村,夫妻二人在双桥村村办企业工作多年,在双桥村几次的农村土地承包和宅基地的审批过程中,这对夫妻多次找到时任双桥村的村支书,要求分配承包田和宅基地,但村支书都拒绝了,该夫妻由于没有文化,一位是文盲,一位是小学文化,不懂得党和国家的政策,没有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所以该问题几十年来迟迟没有解决。

  后来村办企业破产,该夫妻只好到嘉兴市区内打零工,以卖豆腐为生,长期借住在南湖区一家破产企业的老旧公房里,2018年,嘉兴老小区拆迁,按照嘉兴的拆迁政策,有嘉兴城市户口、办理嘉兴社保的住户,拆迁补偿款每户50万元左右,而该夫妻由于是农村户口,并没有办理社保,所以只给补偿了装修费10万元左右。

  看到这种情况,两位老人开始焦虑起来,现在他们既不属于农村人,享受不到农民的社保以及福利,又不属于城市人,没有城市居民的社保,年近六十,未来的生活怎么办?即使现在把户口落到城里,补办社保,但几十万的补办费用也远远不是他们所能承担的了,回山东老家,出来几十年了,当地的户口早已注销,他们彻底游荡于社会,成为了城市角落中的边缘人。

  两位老人为了此事,先后找到双桥村的现任支书,要求解决此事,支书回复解决不了,他们只好走信访渠道,先是到王江泾镇政府信访,王江泾镇政府的信访回复是:根据1965年发布的《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的规定,该夫妻不是人民公社的社员,所以不予分配宅基地。接着两夫妻又到秀洲区信访,信访回复是两夫妻不是农村经济组织的成员,不予分配宅基地。两位老人在求告无门的情况下,只能委托律师,走法律程序。

  两位律师接手案件后,向王江泾镇政府和双桥村委会分别发了律师函,要求对1988年至2000年双桥村分配宅基地政策、村民大会决议等内容进行公开。并申请王江泾镇政府对两位老人的宅基地问题进行处理,但双桥村对此不予答复。

  王江泾镇政府对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是该信息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而对行政处理申请则不予答复,在此情况下,两位老人不得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状告王江泾镇政府和双桥村,要求二被告信息公开并解决两位老人的宅基地问题。案件根据行政案件异地审理的原则,由平湖市人民法院行政庭审理,历时一年,判决王江泾镇政府和双桥村委会败诉,法院判决王江泾镇政府及双桥村村委会对两位老人的诉求限期答复。判决下达后,两被告没有提起上诉,现判决已经生效。

  这起案件,表面上是农村宅基地之争,实际上反映出很深层次的社会问题:

  第一、浙江的法治环境好,法院的审理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不受行政权力的干预。顶层的设计上,为了保证法院的审理不受政府权利的干扰,规定了异地法院审理的原则;从法官的角度来说,能够顶住压力,客观公正的判案,这在很多的地方是不可想象的,说实话,从律师接受委托时,对案件的胜诉也是不抱多大的希望,因为民告官实在是太难了!

  第二、城市边缘人的问题。本案中的两位老人都是六零后,恰恰是改革开放后的第一代打工人,他们移民到新的城市打拼几十年,城市留不下,乡村回不去,没有养老保险,没有医保,以打零工为生,不仅自己的晚年没有保障,而且影响到孩子的未来,本案中的两个老人,由于他们没有社保,晚年的一切都压在唯一的儿子身上,而他们的儿子在私企打工,每月只收入5000元,根本没有能力来负担这笔开销,三十多岁的人,由于家庭条件不好,对象都找不到,也成为边缘人。

  第三、外来移民与本地原住民的冲突问题。嘉兴是个移民的城市,三分之一是外来的新嘉兴人,这种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冲突在城市中反映得并不明显,但在农村中矛盾冲突激烈,特别是双桥村是三峡移民村,外地移民、外嫁女等被原住民排斥,认为外来人抢本地人的资源,因此集体排斥的现象比较严重。

  第四、村干部权力过大,缺乏制约的问题。在乡下,责任田怎样承包、宅基地如何分配,往往是村支书一言而决,没有相和制约机制,近几年,出现了多起村干部收受贿赂,违法审批宅基地被处理得案件,如大桥镇某村干部内外勾结,在动迁过程中大肆侵犯集体财产,被判刑多人的案件。

  第五、基层政府法制观念缺失。王江泾镇政府(2019)5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的处理意见,依据的法律条文竟然是1965年发布得《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人民公社早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既被取消,而该镇政府仍然以早就废除的法律来应对信访人。镇政府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中,对申请人要求的信息公开,也以涉及个人隐私不予公开,而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得规定,申请人所要求公开的信息,恰恰是政府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当地镇政府的两份法律文书上显示出,基层政府缺乏法律意识,以推诿的方式应对群众的诉求,违背了政府设立信访渠道,将矛盾解决在基层的初衷,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如果没有法院守住了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求告无门的这对老夫妻只能越级上访、缠访,新的上访专业户将产生,所以,从这个案子中可以看出,基层政府在处理群众诉求时没有依法办事,是很多的越级上访、缠访案件的发生的原因。

  第六、随着城市化的进程,农村宅基地的矛盾日益增加。结婚分户、外嫁女宅基地、移民宅基地等问题层出不穷,以王江泾镇为例,在全镇范围内就有200多起宅基地的争议事件。

  第七、法与权的博弈问题。平湖法院的判决已经下达一个月了,而不论是王江泾镇政府还是双桥村委会都没有声音,既不上诉,也不履行判决,很可能下一步原告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旦申请对一级政府强制执行,将成为标志性的事件,负面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会使社会上产生疑虑,是法院判决的效力大还是政府的行政权利大,并且,当事人要求的是公开1988年至2000年双桥村有关宅基地的政策、分配方案等信息,如果镇政府随随便便地找最近几年的文件拿出来应付了事,对1988年至2000年的文件拿不出来或者不敢拿出来,将引发近一步的法律诉讼及信访事件,这些都是值得我们社会关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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