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官方发布公告,深圳队球员沈梓捷故意拍打、损坏官方制作物(场边广告牌),被通报批评并罚款1万元人民币。
中篮联〔2021〕18号
各俱乐部,各赛区:
2021年1月19日,2020-2021赛季CBA联赛常规赛第三十二轮(场序314),在青岛国信海天雄鹰俱乐部青岛每日优鲜篮球队与深圳新世纪领航者俱乐部马可波罗篮球队(以下简称“深圳队”)比赛第二节比赛结束时,深圳队11号球员沈梓捷在离开场地的过程中,用手故意拍打摆放在场地边的官方制作物,造成制作物损坏。经认定,沈梓捷的行为属于不文明行为。
为严肃CBA联赛纪律,根据2020-2021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以下简称《纪律准则》)第二章第二十四条第四款之规定,给予深圳队11号球员沈梓捷通报批评,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整。罚款的缴纳按照《纪律准则》第一章第十四条之规定办理。
特此函告。
中篮联(北京)体育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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